译文
清光绪二年秋八月十八日,我和黎莼斋游狼山,坐在萃景楼上,远望虞山,觉得景色很美。二十一日就雇了船过江。第二天早上,到了常熟(shu)。这时易州赵惠甫恰巧免官回来,住在常熟,便与我一同去游玩。
我心中犹豫而疑惑不定,想自己去吧又觉得不妙。
周厉王不听,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再也不敢公开发表言论指斥他。过了三年,人们终于把这个暴君放逐到彘地去了。
虽然住的(de)屋子简陋但知识却没有变少,我还是(shi)与往常一样,尽管外面已经战乱纷纷。
成汤出巡东方之地,一直到达有莘氏之地。
想到他们的尸骨暴露在荒野,无人认领,于是我就带着两个童仆,拿着畚箕和铁锹,前去埋葬他们。两名童仆脸上流露出为难的情绪。我说:“唉,我和你们,本像他们一样啊。”两名童仆怜悯地淌下眼泪,要(yao)求一起去。于是在旁边的山脚下挖了三个坑,把他们埋了。随即供上一只鸡、三碗饭,一面叹息,一面流着眼泪,向死者祭告说:
有个人憎(zeng)恨老鼠,倾尽所有的家财讨得一只好猫。用鱼肉喂养,用棉垫、毯子给猫睡。猫已经吃得饱饱的并且过得安安稳稳,大都不捕鼠了,有时猫甚至与老鼠一块嬉戏,老鼠因此更加凶暴。这人十分生气,把它赶走,于是再也不在家里养猫了,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好猫。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山中砍柴人差不多走尽,烟霭中鸟儿刚归巢安息。
我提着一壶酒,满满地斟上一杯,姑且劝一劝你。
羊肠坂路真崎岖,一路颠簸车轮断。
那里逸兴多多,你可一定去上天台山逛逛,不到天台山就没有到浙江。
注释
②分付:安排,处理。
26.镇:镇压坐席之物。
⑷杀气:战争氛围。关右:函谷关以西的地方,在今陕西省中部地区。晴:一本作“清”。
⑵薄衾(qīn):薄薄的被子。小枕:稍稍就枕。
⑵丝纶(lún):即丝织编成的钓鱼的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