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独立耿直不随波逐流啊,愿缅怀前代圣人的(de)遗(yi)教。
飘落遍地的红花,被雨水淋过,像是(shi)美人双颊上的胭脂在和着泪水流淌。花儿和怜花人相互留恋,如醉如痴,什么时候才能再重逢呢?人生从来就是令人怨恨的事情太多,就像那东逝的江水,不休不止,永无尽头。
宾媚人送上礼物,晋国人郤克不答应,说:“必须以萧同叔的女儿做人质,同时使齐国境内的田亩全部改为东西向。”宾媚人回答说:“萧同叔的女儿不是别人,是敝国国君的母亲。如果以对等相待,也就是晋国国君的母亲。您向诸侯(hou)颁布天子的命令,却说一定要人家的母亲做人质作为凭信,将何以对天子之命?而且这(zhe)是以不孝来命令诸侯。《诗经·大雅·既醉》说:‘孝子的心从不衰竭,永远赐福于你的同类。’如果以不孝命令诸侯,恐怕不是施恩德于同类吧?先王划定天下的疆界,治理天下的道路,河流,考察土性所宜而分派它们的利益。所以《诗经·小雅·信南山》说:‘我划定疆界,治理沟垄,朝南朝东修起田埂。’现在您划分和治理诸侯的土地,却说‘全部将田垄改为东西向’就完了,只顾有利于您的战车出入,不顾土性所宜,恐怕不是先王的遗命吧?违反先王就是不义,怎么做诸侯的领袖?恐怕晋国的确有过错。四王统一天下的时候,树立德行,帮助实现大家的共同愿望。五伯称霸诸侯的时候,勤劳王事,安抚诸侯,奉行天子的命令。现在您却谋求会合诸侯,以满足无止境的贪欲。《诗经·商颂·长发》说:‘施政宽和,百福聚集。’您实在不肯宽大,从而抛弃各种福禄,这对诸侯有什么害处呢?如果您不同意,敝国国君命令使臣,已有言辞在先了,说:‘您率领贵国国君的军队光临敝国,敝国以微薄的兵赋来犒劳您的随从。由于畏惧贵国国君的威严,军队遭到了挫败。承蒙您为求取齐国的福佑,不灭绝它的社稷,使它继续同贵国保持旧日的友好关系,敝国决不敢吝惜先君这些破旧的器物和土地。您又不答应。那就请允许我们收集残余,在敝国城下决一死战。即使敝国侥幸取胜,也要服从贵国;倘若不幸战败,敢不完全听从贵国的命令?’”
墓地兰花上凝聚的露珠,宛如她悲伤的泪眼。
在宜州看到梅花开放,知道春天即将来临。夜尽时,迟迟闻不到梅花的香味,以为梅花还没(mei)有开放;早晨起来,才发现在面南的枝条上已开满了梅花,真是没有想到。女子在镜台前化妆,引起了梅花的羡妒,就飘落在她的眉心上。要在平常见到这种景象,便希望畅怀酣饮;现在就不同了,自从被贬离开汴京,十年来,那种青年人的情怀、兴致已经不存在了。
顺治二年乙酉(年)四月,江都被(清兵)围困的(形势)很危急。督相史忠烈公知道局势(已)不可挽救,(就)召集众将领告诉他们说:“我发誓与扬州城同作殉国(之物),但(在)匆忙慌乱中不能落在敌人的手里死去,谁(能)替我在城破时完成这个(为国而死)的大节呢?”副将军史德威悲痛激昂地(表示愿意)担负这一任务。忠烈高兴地说:“我还没有儿子,你应当凭同姓的关系作我的后嗣。我(要)写信(禀告)太夫人,把你(的名字)记入(我的)家谱,排在(太夫人的)孙儿辈中。” 二十五日,(江都)城沦陷,忠烈抽出刀来自刎。众将领果然争着上前抱住他(不让他自杀)。忠烈大声呼唤德威,德威(悲痛)流泪,不能举刀,于是被众将领簇拥着走。到小东门,清兵像密林般地到来,副使马鸣碌等众将领都战死了。忠烈就瞪着眼看敌人说:“我就是(大明朝的)史阁部”。被(俘)押到南门,和硕豫亲王用“先生”(的名称)称呼他,劝他投降。忠烈大骂而死。当初,忠烈(留下)遗言:“我死后应葬(在)梅花岭上。”到这时,德威寻找史公的尸骨不能找到,就拿(他的)衣冠(代替尸骨)埋葬他(在梅花岭上)。 有人说:“扬州城被攻破时,有人亲眼看见忠烈穿青衣戴黑帽,骑着白马,跑出天宁门跳入长江而死,不曾死在城内。”自从有了这种话,长江南北就传说忠烈没有死。不久英山、霍山(抗清)义军大规模起义,都假(jia)托忠烈的名义(来号召群众),(就)好像陈涉(起义时)假托项燕(的名义)一样(yang)。吴中的孙兆奎因起兵失败,被俘押到南京。经略洪承畴同他有老交情,问(他)说:“先生在军中,(是否)确凿知道原扬州阁部史公真的死了呢,还没有死?”孙公回答说:“经略从北方来,(是否)确凿知道原(在)松山殉难的督师洪公真的死了呢,还是没有死?”洪承畴(听后)非常恼怒,急忙叫部下(把他)推出去杀了。 唉!(那些)成神成仙的荒唐无稽的说法,说颜太师因被杀而成仙,文少保也因彻悟“大光明”佛法像蝉脱壳一样遗下了躯壳而成佛,实际上(他们都)不曾死去,殊不知忠义是圣贤人传统的道德准则,那种凛然正气浩大磅礴,永远存留(在)天地之间,为什么一定要(问他的)面目形象是出世成仙成佛还是入世为人了呢?(那种关于他们成为)神仙的说法,正是(人们)所说的“画蛇添足”。就像忠烈的遗骨,(现在)已不可能找到了,(但)百年之后,我登上(梅花)岭,同朋友们谈起忠烈的忠言,没有(一个人)不泪如雨下,忠烈的音容笑貌仿佛就在人们眼前,(这也说明)不必去问他果真成仙成佛了没有,更何况假托他没有死而冒他的名义呢? 史可法的坟墓旁还有镇江姓钱的烈女之墓,也是乙酉那年在扬州,计五次自杀才得死去,自杀时告诉父母要将自己火化,不要将尸骨留在这污秽的土地,扬州人就把她葬在这里。江西人王猷定、陕西人黄遵岩、广东人屈大均曾为她作传、撰铭、写哀词。 但还有未能全被表彰出来的:我听说史可法的兄弟从翰林学士史可程以下,还有好几人,后来都到江都祭扫史可法墓。正逢英山霍山义军失败,捉到了托名而假冒史可法的人,清兵的大将把他押送到江都,下令让史氏门中的男子和妇女都来辨认,这时史可法的第八个弟弟已死,他的夫人年轻漂亮,为他守节,也出来看这个托名者,大将军看上了她的美色,想强迫娶她,夫人自杀而死。当时因为她出于大将所逼,人们慑于势而不敢表彰她。 可叹啊,史可法曾痛恨史可程降清,在国家沦亡之际,不能保持节操,而写奏章谴责他,怎会知道在自己死后,竟然有弟媳妇凭女子之身继承夫兄所留下的光明辉绩呢?梅花像雪,芬香而不染尘埃,将来如果有人修建忠烈祠,马鸣禄副使等想必要列入从祀的位置,还应当另外建一室来祭祀夫人,再附上烈女一辈。
满城灯火荡漾着一片春烟,
肃宗即位的第二年,闰八月初一日那天,
秦称帝之后,忧虑过去的战争所以不断,是由于有诸侯的缘故,因此,对功臣、宗室连一尺土地都没有分封,而且毁坏有名的城池,销毁刀箭,铲除各地的豪强势力,打算保持万世帝业的安定。然而帝王的功业,兴起于民间,天下英雄豪杰互相联合,讨伐暴秦,气势超过了三代。从前秦国的那些禁令,恰好用来资助贤能的人排除创业的患难而已。因此,发奋有为而成为天下的英雄,怎么能说没有封地便不能成为帝王呢?这就是上天把帝位传给所说的大圣吧!这难道不是天意吗?这难道不是天意吗?如果不是大圣,谁能在这乱世承受天命建立帝业呢!
永远的相思永远的回忆,短暂的相思却也无止境。
我来到《东溪》梅尧臣 古诗边观赏溪景,面对着水中的孤石迟迟舍不得上船离开。野鸭在岸边睡着,充满闲情逸趣;老树伸展着秀丽的枝干,繁花似锦,惹人喜爱。溪旁短短的蒲草整齐得似乎经过修剪,平坦的沙岸,洁白的沙石仿佛多次被粗选细筛。我虽然迷上了这里但不得不回去,傍晚到家马儿已累得精疲力衰。
请你将我一掬泪水,遥寄给扬州的朋友去吧!夜猿在秋浦水上哀鸣,连附近的小黄山也愁白了头。
太阳每天早上升起,晚上落下,循环往复没有穷尽的时候。世间的事物在不断发展,而人的生命却很短促,与世间的永恒存在不同。四季的更迭交替不依靠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春并非我想要的春,夏并非我想象中的夏,秋并非我期盼的秋,冬并非我中意的冬。宇宙之大好比四海的水一样,没有尽头,而人生短促,好比一个小池。看遍了这些事实,应该怎么办呢?我了解怎样才能快乐,只有爱好六龙,驾驭六龙上天,才合我的心意。我期盼乘黄能够从天而降,把我带上仙界。
眉阳人苏洵告诉百姓说道:“没有发生祸乱,还是很容易控制的;祸乱已经发生了,也还是容易治理;可是已经出现了祸乱的苗子,但是还没表现出祸乱,这种情况叫做将要发生祸乱,祸乱马上要发生但是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是最难治理的。因为我们不可以出现了祸乱的苗子就急着去做,又不能因为祸乱还没出现就放松警惕了。现在至和元年秋季的局势,正好像是器物现在已经倾斜,可是还没有倒地的情形。只有你们的张公,还能稳稳地坐定,面色不改,慢慢地站起来扶正器皿。扶正之后,他又慢慢地坐下,没有一点骄傲的神色。为天子管理百姓,他能做到孜孜不倦,这就是你们的张公。你们因为张公的智慧得到了生存,他就是你们的再生父母。还有,张公曾对我说:‘老百姓的性情是可以改变的,只是要看官吏怎么对待他们。众人传言说,蜀地人小乱不断。上司于是就用对待盗贼的办法来对待这里的老百姓,对他们用管束盗贼的刑法来约束他们。那些百姓本来就已经很害怕了,现在还用残酷的刑法对待,这样百姓才狠下心来抛弃父母妻儿,不顾性命,变成了盗贼,所以大乱常常发生。要是对他们施以礼仪教化的话,按照法律来差使他们,这里的人就变成最容易管理的了。要是把他们逼急了导致变乱发生,那么即使是齐鲁的百姓也会叛乱的。我用对待齐鲁百姓的方法来对待他们,那么蜀人也会认为自己是齐鲁有教化的人了。假如任意胡来不按法律来办事,一味靠武力来威胁平民,我是不会干的。’啊!爱惜蜀人是多么真诚啊,对待蜀人是多么厚道啊,在张公之前,我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大家听了,一齐重新行礼说:“是。”
可秋风不肯等待,自个儿先到洛阳城去了。
注释
[23]袤(mào茂)广:南北间的宽度称袤。东西的广度称广。三坟:说法不一。此似指《尚书·禹贡》所说兖州土黑坟。青州土白坟。徐州土赤埴坟。坟为”隆起”之意。土黏曰”埴”。以上三州与广陵相接。
缧绁:捆绑犯人的绳子。
讲论文义:讲解诗文。
⑼同游:一同游览。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捷悟》:“王东亭作宣武主簿,尝春月与石头兄弟乘马出郊,时彦同游者连镳俱进。”
8.丁卯三月之望:天启七年(1627)农历三月十五日,此处属于作者笔误,实际应为天启六年(1626)丙寅年。
28.瑕:玉上的斑点或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