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奴娇·赤壁怀古
沙际春归,绿窗犹唱留春住。问春何处,花落莺无语。渺渺吟怀,漠漠烟中树。西楼暮,一帘疏雨,梦里寻春去。
长安春色归,先入青门道。绿杨不自持,从风欲倾例。海燕还秦宫,双飞入帘栊。相思不相见,托梦辽城东。
藉藉天骄子,猖狂已复来。塞垣无名将,亭堠空崔嵬。
男声欣欣女颜悦,人家不怨言语别。五月虽热麦风清,檐头索索缲车鸣。野蚕作茧人不取,叶间扑扑秋蛾生。麦收上场绢在轴,的知输得官家足。不望入口复上身,且免向城卖黄犊。回家衣食无厚薄,不见县门身即乐。
燕燕轻盈,莺莺娇软,分明又向华胥见。夜长争得薄情知?春初早被相思染。别后书辞,别时针线,离魂暗逐郎行远。淮南皓月冷千山,冥冥归去无人管。
危楼横枕清江上,两岸碧山如画。夕烟幂幂,晚灯点点,楼台新夜。明月当天,白沙流水,冷光连野。浸栏干万顷,琉璃软皱,打渔艇、相高下。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莫道娇红怕风雨,经时犹自未凋残。"
四郊未宁静,垂老不得安。子孙阵亡尽,焉用身独完。 投杖出门去,同行为辛酸。幸有牙齿存,所悲骨髓干。 男儿既介胄,长揖别上官。老妻卧路啼,岁暮衣裳单。 孰知是死别,且复伤其寒。此去必不归,还闻劝加餐。 土门壁甚坚,杏园度亦难。势异邺城下,纵死时犹宽。 人生有离合,岂择衰老端。忆昔少壮日,迟回竟长叹。 万国尽征戍,烽火被冈峦。积尸草木腥,流血川原丹。 何乡为乐土,安敢尚盘桓。弃绝蓬室居,塌然摧肺肝。
洞庭波浪飐晴天,君山一点凝烟。此中真境属神仙。玉楼珠殿,相映月轮边。万里平湖秋色冷,星辰垂影参然。橘林霜重更红鲜。罗浮山下,有路暗相连。
朝坛雾卷,曙岭烟沉。爰设筐币,式表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