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看到拿缰绳的人不合适啊,骏马也会蹦跳着远去。
昌言考进士科目的时候,我才只有几岁,还没开始学习。回忆当年我跟一群孩子(zi)在父亲身边嬉戏玩耍,昌言也在旁边,还曾拿来枣儿栗子给我吃;两家住得很近,又因为是亲戚的缘故,所以彼此十分亲昵。昌言应考进士科目,一天比一天出名。我后来渐渐长大,也稍稍懂得要读书,学习句逗、对对子、四声格律,结果没有学成而废弃了。昌言听说我废弃了学习,虽(sui)然没有说我什么,而细察他的意思,是很遗憾的。后来过了十多年,昌言进士及第,考中第四名,便到各地去做官,彼此也就断了音讯。我日益成长壮大,能够感到悔恨了,便痛改前非而恢复学习。又过了几年,我游历京城,在汴京遇见了昌言,便彼此慰劳,畅叙平生以来的欢乐。拿出文章十多篇,昌言看了很高兴,并且夸我写得好。我学习开始晚,又没有老师指(zhi)导,虽天天作文,内心一直十分惭愧;等听到昌言的话后,于是颇为自喜。到现在又十多年过去了,再次来到了京城,而昌言已经身居两制,他作为朝廷使者,要出使到万里以外的那些强悍不屈服的契丹朝廷,要树立大旌旗,跟随的骑士多达几百骑,送行的车辆有上千辆,走出京城大门情绪慷慨激昂。我自思忖,孩童时代见到昌言在先父身旁,那时怎么会料想他会走到这一步了?一个人富贵起来并不奇怪,而我对昌言的富贵特别有所感触啊!大丈夫活着不去当将军,能当名使臣,用口舌辞令在外交上战胜敌人就足够了。前些年彭任跟随富弼公出使契丹,曾对我说:“出了国(guo)境之后,住宿在驿亭。听到披甲战马几万骑驰聘而过,宝(bao)剑和长矛互相撞击,整夜不绝于耳,跟随之使臣惊慌失色。等到天亮了,只见道路上的马蹄印了,心中的余悸还难平息,好像心要跳出来似的。”大凡契丹用来向中国炫耀武力的手段,多为这类事情。中国去的使者,没有识透他们这类手段,因之而有的人甚至震惊害怕到哑口无言,让外族人嗤笑。唉!这是多么的没有思考力啊!古代奉春君刘敬出使到冒顿去,壮士大马都藏起来不让看见,因此才有平城的战役。现在的匈奴(契丹),我是深知他们没有什么能力与作为的。孟子说:“面对诸侯国君的谈话,就得藐视他。”更何况对待外族呢!请把上述的话权作临别赠言吧。
王侯们的责备定当服从,
有时我忽觉心情惆怅,兀然独坐直至夜半。天亮时空怀壮志,仰天长啸,,欲为世间解乱释纷,一展怀抱。我的心随长风直上万里,吹(chui)散天空中的浮云。我羞作济南伏生,九十多岁了还在啃书本,吟诵古文。不如撰剑而起.到沙漠上去拚杀厮斗,为国立功。一辈子老死于阡陌之间,怎能扬大名呢?夫子您是当今的管仲和乐毅,英才名冠三军。我想您终会一起建功立业,岂能一辈子与长沮、桀溺为伍呢?
吊影伤情好像离群孤雁,漂泊无踪如断根的秋蓬。
“魂啊归来吧!
北窗之下葵茂盛,禾穗饱满在南畴。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孔子向东游历,见到两个小孩在争辩,就问他们在争辩的原因。
往往我曾经耳上搁书写谏书的白笔,也曾经去北方追逐游魂。
秋天花草凋零,微明的灯光使秋夜显得更加漫长。
注释
⑶叶:此处指桑叶。
⒁九京:当作“九原”。晋国卿大夫的墓地,在今山西绛县北。
⑹杳杳(yǎo):遥远。六朝时陆凯《赠花蔚宗》诗云:“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柳诗化用其意。
(49)专征:指军事上可以独当一面,自己掌握征伐大权,不必奉行皇帝的命令。
72.比: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