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老子说:“古代太平之世达到极盛时期的时候,虽然邻国的百姓彼此望得见,鸡犬之声彼此听得见,但人们各自以为自家的食物最香甜,衣裳最漂亮,习俗最安(an)适,职业最快乐。以至于老死也(ye)不相往来(lai)。”要是谁以此为目标,而在近代去涂饰堵塞老百姓的耳目,使他(ta)们再回复到往古的时代,那就几乎是行不通的了。太史公说:神农以前的事,我已无从考知了。至于《诗经》、《尚书》所记载的虞、夏以来的情况,还是可以考知的:人们的耳朵、眼睛要竭力享受声、色之乐,嘴里要吃尽各种美味。身体安于舒适快乐,而心里又羡慕夸耀有权势、有才干的光荣。这种风(feng)气浸染民心已经很久了。即使用高妙的理论挨家挨户去劝导,到底也不能使他们改变,所以,对于人民最好的做法是顺其自然,其次是因势利导,再其次是进行教育,再其次是制定规章,限制他们的发展。而最坏的做法是与民争利。
今日在此我与你依依作别,何时何地我们能再次相遇?
唐宪宗元和十年,我被贬为九江郡司马。第二年秋季的一天,送客到湓浦口,夜(ye)里听到船上有人弹琵琶。听那声音,铮铮铿铿有京都流行的声韵。探问这个人,原来是长安的歌女,曾经向穆、曹两位琵琶大师学艺。后来年纪大了,红颜退尽,嫁给商人为妻。于是命人摆酒叫她畅快地弹几曲。她弹完后,有些闷闷不乐的样子,自己说起了少年时欢乐之事,而今漂泊沉沦,形容憔悴,在江湖之间辗转流浪。我离京调外任职两年来,随遇而安,自得其乐,而今被这个人的话所感触,这天夜里才有被降职的感觉。于是撰写一首长诗赠送给她,共六百一十六字,题为《琵琶行》。秋夜我到浔阳江头送一位归客,冷风吹着枫叶和芦花秋声瑟瑟。
以为君王独爱佩这蕙花啊,谁知你将它视同众芳。
如果对国家有利,我将不顾生死。难道能因为有祸就躲避、有福就上前迎受吗?
你这故乡的鸟儿为什么要来到这里,使我心里不禁思念起遥远的家乡。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dong)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我的脸蜡黄,没有一点光泽,哪知道人世间的什么荣华富贵。
凄凉叹息啊微寒袭人,悲怆啊去新地离乡背井,坎坷啊贫士失官心中不平。
新年已经来到,然而却还没有看到芬芳的鲜花,直到二月里,才惊喜地发现草儿萌发了绿芽。白雪似乎耐不住这春天的姗姗来迟,竟纷纷扬扬,在庭前的树木间洒下一片飞花。
横笛凄凉的声音令南飞的大雁悚然惊动,娇美的歌声令边塞的云彩陶醉而降落。
我有去处来报答春光的盛意,酒店的琼桨可以送走我的年华。东望少城那里鲜花如烟,高高的白花酒楼更是解人眼馋。
有布被不要担心睡觉冻僵,多一点耐心总会等到天明。
蟾蜍食月残缺不全,皎洁月儿因此晦暗。后羿射落九个太阳,天上人间清明平安。
注释
⑧与之俱:和它一起吹来。
⑴群芳过后:百花凋零之后。群芳,百花。西湖:指颍州西湖,在今安徽阜阳西北,颖水和诸水汇流处,风景佳胜。
⑿归:本指出嫁,亦可指回娘家。
流辈:同辈。
捍:抵抗。
⑼不耐风揉:《乐府雅词》卷下、《梅苑》卷三、《全宋词》第二册均作“不耐风柔”,“柔”字不通,故改。
43.《曹刿论战》左丘明 古诗:选自《左传·庄公十年》。题目是(教材编写者)后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