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哥哥拥有善咬猛犬,弟弟又打什么主意?
深蒙错爱啊不以我鄙陋为耻。
旧时(shi)的舞衣与檀板都黯然失色,饱受了风蚀尘染;有谁相信,她当年轻歌一曲,能使君王倾倒迷乱?
那得意忘形的骑着两匹马的人是谁啊?是皇宫内的太监和太监的手下(xia)。
所用的都像猛鹰飞腾,破敌比射箭的速度还(huan)要快。
房屋焚尽无住处,船内遮荫在(zai)门前。
岭猿越鸟的鸣叫声(sheng),本来会使北人听了哀愁的,因为今日遇赦北归又和好友同行,似乎猿鸟声也变得可爱而使人忘掉忧愁了。
郑国的子产得了病。(他)对子大叔说:“我死(以后),您必定主政。只有道德高尚的人能够用宽厚(的政策)使民众服从,其次(的政策)没有比刚猛更有效(的了)。比如烈火,民众望见就害怕它,所以很少死(在其中)的。水柔弱,民众亲近并和它嬉戏,就很多死(在其中)的,所以宽厚(的政策)难(以实施)。”(子产)病数月后死去。
从前,楚襄王让宋玉、景差跟随着游兰台宫。一阵风吹来,飒飒作响,楚王敞开衣襟,迎着风,说:“这风多么畅快啊!这是我和百姓所共有的吧。”宋玉说:“这只是大王的雄风罢了,百姓怎么能和您共同享受它呢?”宋玉的话在这儿大概有讽喻的意味吧。风并没有雄雌的区别,而人有生得逢时,生不逢时的不同。楚王感到快乐的原因,而百姓感到忧愁的原因,正是由于人们的境遇不同,跟风又有什么关系呢?读书人生活在世上,假使心中不坦然,那么,到哪里没有忧愁?假使胸怀坦荡,不因为外物而伤害天性(本性),那么,在什么地方会不感到快乐呢?(读书人生活在世上,如果他的内心不能自得其乐,那么,他到什么地方去会不忧愁呢?如果他心情开朗,不因为环境的影响而伤害自己的情绪,那么,他到什么地方去会不整天愉快呢?)
解开绶带帽缨放一边,色彩斑斓缤纷鲜亮。
永州的野外出产一种奇特的蛇,(它有着)黑色的底子白色的花纹;如果这种蛇碰到草木,草木全都干枯而死;如果蛇用牙齿咬人,没有能够抵挡(蛇毒)的方法。然而捉到后晾干把它用来作成药饵,可以用来治愈大风、挛踠、瘘、疠,去除死肉,杀死人体内的寄生虫。起初,太医用皇帝的命令征集这种蛇,每年征收这种蛇两次,招募能够捕捉这种蛇的人,充抵他的赋税缴纳。永州的人都争着去做(捕蛇)这件事。 有个姓蒋的人家,享有这种(捕蛇而不纳税的)好处已经三代了。我问他,他却说:“我的祖父死在捕蛇这件差事上,我父亲也死在这件事情上。现在我继承祖业干这差事也已十二年了,险些丧命也有好几次了。”他说这番话时,脸上好像很忧伤的样子。 我很同情他,并且说:“你怨恨这差事吗?我打算告诉管理政事的地方官,让他更换你的差事,恢复你的赋税,那怎么样?” 蒋氏(听了),更加悲伤,满眼含泪地说:“你要哀怜我,使我活下去吗?然而我干这差事的不幸,还比不上恢复我缴纳赋税的不幸那么厉害呀。(假使)从前我不当这个差,那我就早已困苦不堪了。自从我家三代住到这个地方,累计到现在,已经六十年了,可乡邻们的生活一天天地窘迫,把他们土地上生产出来的都拿去,把他们家里的收入也尽数拿去(交租税仍不够),只得号啕痛哭辗转逃亡,又饥又渴倒在地上,(一路上)顶着狂风暴雨,冒着严寒酷暑,呼吸着带毒的疫气,一个接一个死去,处处死人互相压着。从前和我祖父同住在这里的,现在十户当中剩不下一户了;和我父亲住在一起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只有不到两三户了;和我一起住了十二年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只有不到四五户了。那些人家不是死了就是迁走了。可是我却凭借捕蛇这个差事才唯独存活了下来。凶暴的官吏来到我乡,到处吵嚷叫嚣,到处骚扰,那种喧闹叫嚷着惊扰乡民的气势,(不要说人)即使鸡狗也不能够安宁啊!我就小心翼翼地起来,看看我的瓦罐,我的蛇还在,就放心地躺下了。我小心地喂养蛇,到规定的日子把它献上去。回家后有滋有味地吃着田地里出产的东西,来度过我的余年。估计一年当中冒死的情况只是两次,其余时间我都可以快快乐乐地过日子。哪像我的乡邻们那样天天都有死亡的威胁呢!现在我即使死在这差事上,与我的乡邻相比,我已经死在(他们)后面了,又怎么敢怨恨(捕蛇这件事)呢?” 我听了(蒋氏的诉说)越听越悲伤。孔子说:“苛酷的统治比老虎还要凶暴啊!”我曾经怀疑过这句话,现在根据蒋氏的遭遇来看这句话,还真是可信的。唉!谁知道苛捐杂税的毒害比这种毒蛇的毒害更厉害呢!所以(我)写了这篇“说”,以期待那些朝廷派出的用来考察民情的人得到它。
注释
[12]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任凭小船在宽广的江面上飘荡。纵:任凭。一苇:像一片苇叶那么小的船,比喻极小的船。《诗经·卫风·河广》:"谁谓河广,一苇杭(航)之。"如:往,去。凌:越过。万顷:形容江面极为宽阔。茫然,旷远的样子。
叱(chì赤)(咄duō夺):训斥,呵责。
竞折腰:折腰,倾倒,躬着腰侍候。这里是说争着为江山奔走操劳。
203.妖夫:妖人。炫,炫耀。
结课:计算赋税。
(3)陆贽:任翰林学士、宰相,后受谗被贬,著有《翰苑集》,亦名《陆宣公奏议》。唐德宗时,宰相陆贽为政清廉,从来不收受任何馈赠。在与地方藩镇官员的交往中更是从不言利,分外之财分毫不取。陆贽的母亲去世,在3年的丁忧期间,各地藩镇都纷纷赠送厚礼,数量达几百份,可他硬是一份没收。对此,一些想通过送礼巴结他这位朝中重臣的地方官员便老大不满,埋怨他不近人情。这种声音传到德宗的耳朵里,德宗也觉得陆贽“清慎太过”,便私下里对陆贽说:“卿清慎太过,诸道馈遗,一概拒绝,恐事情不通,如鞭靴之类,受亦无伤。”意思是说,过于清慎廉洁,拒绝地方各级官员的馈赠,恐怕有些过分。可以不收受贵重物品,接受点儿诸如马鞭、靴鞋之类的小礼物总还是可以的。然而,陆贽却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利于小者必害于大,贿道一开,展转滋甚,鞭靴不已,必及衣裘,衣裘不及,必及金璧。”并一针见血地指出:“伤风害礼,莫甚于私;暴物残人,莫大于赂。”此后,陆贽依旧保持清廉的节操,始终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