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孟子)说:“那么,大王所最想得到的东西便可知道了(liao):是想开(kai)拓疆土,使秦国、楚国来朝见,统治整个中原地区,安抚四方的少数民族。(但是)以这样的做法,去谋求这样的理想,就像爬到树上却要抓鱼一样。”
故乡虽然在打仗,可是弟侄还在接受儒家思想的教化。
荆轲知道太子不忍心,于是私下里会见樊於期,说:“秦国对待将军,可以说是刻毒透顶了。父亲、母亲和同族的人都被杀死或没收入官(guan)为奴。现(xian)在听说用一千斤金和一万户人口的封地作悬赏(shang)来购买将军的首级,您将怎么办?”樊将军仰天长叹,泪流满面地说:“我每当想起这一点,常常恨入骨髓,只是想不出什么办法罢了。”荆轲说:“现在有一个建议,可以用来解除燕国的忧患,报将军的深仇大恨,怎么样?”樊於期于是上前问道:“怎么办?”荆轲说:“希望得到樊将军的首级来献给秦国,秦王一定高兴而又友好地接见我。我左手抓住他的衣袖,右手(用匕首)刺他的胸膛。这样,将军的仇报了,燕国被欺侮的耻辱也除掉了。将军是否有这个心意呢?”樊於期脱下一只衣袖露出一只胳膊,左手握住右腕,走近一步说:“这是我日日夜夜咬牙切齿、捶胸痛恨的事,今天才得到您的指教!”于是自杀。
第二天,成名把蟋蟀献给县官,县官见它小,怒斥成名。成名讲述了这只蟋蟀的奇特本领,县官不信。试着和别的蟋蟀搏斗,所有的都被斗败了。又试着和鸡斗,果(guo)然和成名所说的一样。于是就奖赏了成名,把蟋蟀献给了巡抚。巡抚特别喜欢,用金笼装着献给皇帝,并且上了奏本,仔细地叙述了它的本领。到了宫里后,凡是全国贡献的蝴蝶、螳螂、油利挞、青丝额及各种稀有的蟋蟀,都与(小蟋蟀)斗过了,没有一只能占它的上风。它每逢听到琴瑟的声音,都能按照节拍跳舞,(大家)越发觉得出奇。皇帝更加喜欢,便下诏赏给巡抚好马和锦缎。巡抚不忘记好处是从哪来的,不久,县官也以才能卓越而闻名了。县官一高兴,就免了成名的差役,又嘱咐主考官,让成名中了秀才。过了一年多,成名的儿子精神复原了。他说他变成一只蟋蟀,轻快而善于搏斗。现在才苏醒过来。巡抚也重赏了成名。不到几年,成名就有一百多顷田地,很多高楼殿阁,还有成百上千的牛羊;每次出门,身穿轻裘,骑上高头骏马,比世代做官的人家还阔气。
花开时节容易看到,一旦飘落难以找寻。站在阶前愁思满怀,愁坏了我这葬花的人。
长年郁结在心中的归思就像含苞待放的花蕾,年年春天一到便被催发开来。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美人虞姬自尽在乌江岸边,战火也曾焚烧赤壁万条战船,将军班超徒然老死在玉门关。伤心秦汉的烽火,让百万生民涂炭,读书人只能一声长叹。
那天听到这个噩耗的时候,心伤随着冬日的风,久久盘旋,无法散去。泪水迷离,更是难以停止。当沾上衣襟的不再是泪水,而是鲜血的时候,我们又能品味到其中多少的酸楚呢?
第二天,成名把蟋蟀献给县官,县官见它小,怒斥成名。成名讲述了这只蟋蟀的奇特本领,县官不信。试着和别的蟋蟀搏斗,所有的都被斗败了。又试着和鸡斗,果然和成名所说的一样。于是就奖赏了成名,把蟋蟀献给了巡抚。巡抚特别喜欢,用金笼装着献给皇帝,并且上了奏本,仔细地叙述了它的本领。到了宫里后,凡是全国贡献的蝴蝶、螳螂、油利挞、青丝额及各种稀有的蟋蟀,都与(小蟋蟀)斗过了,没有一只能占它的上风。它每逢听到琴瑟的声音,都能按照节拍跳舞,(大家)越发觉得出奇。皇帝更加喜欢,便下诏赏给巡抚好马和锦缎。巡抚不忘记好处是从哪来的,不久,县官也以才能卓越而闻名了。县官一高兴,就免了成名的差役,又嘱咐主考官,让成名中了秀才。过了一年多,成名的儿子精神复原了。他说他变成一只蟋蟀,轻快而善于搏斗。现在才苏醒过来。巡抚也重赏了成名。不到几年,成名就有一百多顷田地,很多高楼殿阁,还有成百上千的牛羊;每次出门,身穿轻裘,骑上高头骏马,比世代做官的人家还阔气。
注释
未:没有。
(4)卜偃:掌管晋国卜筮的官员,姓郭,名偃。
⑻晴明:一作“晴天”。
⑼更:《全唐诗》校“一作又”。一秋:即一年。
(24)三声:几声。这里不是确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