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有时候,我也做梦回到家乡。
金溪有个叫方仲(zhong)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liao)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nian)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cheng)(cheng)。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ping)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寂静中愈感觉清晖可弄,玉真仙女下降到翠微峰。
从前皖南有一个农妇,在河边拾柴,隐约听到了鸟的叫声,好像在哀鸣,仔细一看,是一只野鸭。农妇走近它,看见它的两个翅膀上血迹斑(ban)斑,怀疑是受伤了。农妇捧着野鸭回家,治疗了十天左右,伤口慢慢愈合,(野鸭)临行之时,频频点头,好像是在感谢。过了一个多月,有数十只野鸭来到了农妇的园中栖息,并且每天产很多的蛋,农妇不忍心拿去卖,就孵化了它们,孵出的小鸭成群。到了第二年,农妇家渐渐富裕起来了,大概是受伤的野鸭的报答。
我在秋草中寻觅人迹不在,寒林里空见夕阳缓缓斜倾。
做侯王将相的欲望早断绝,神纵使赐福于我也难成功。
埋住两轮啊绊住四匹马,手拿玉槌啊敲打响战鼓。
年终时候遍地飒飒北风,潇湘洞庭在白皑皑的飞雪中。天寒冻结了渔父的鱼网,莫徭人射雁拉响桑弓。去年米贵军粮缺乏,今年米贱却严重地伤农。骑着大马的达官贵人吃厌酒肉,百姓穷得织机、茅屋都扫空。楚人喜欢鱼虾不愿吃鸟肉,你们不要白白杀害南飞的孤鸿。何况听说处处卖儿卖女,来偿还租庸。过去用钱严禁私人熔铸,今天竟允许铅锡中掺和青铜。刻泥的钱模最容易取得,但不应让好钱坏钱长时欺蒙!各地城头都在吹起号角,这样哀怨的曲调几时才能告终?
在今晚月圆的秋夜,恰与老友王处士相遇,更有穿梭飞舞的萤火虫从旁助兴。
登上高高的亭楼我凝神骋目,只见一璧芳草延到天边处,叹息自己那一半已经雪白如苎的鬓发。
这位老人家七十岁了仍然在卖酒,将上千个酒壶和酒瓮摆放在在花门楼口。
雾露团团凝聚寒气侵人,夕阳已落下楚地的山丘。
注释
44.武帝:汉武帝,亦代指唐玄宗。唐玄宗为攻打南诏,曾在昆明池演习水兵。旌旗:指楼船上的军旗。《汉书·食货志(下)》:“乃大修昆明池,列馆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
⑶“日晚”,《花草粹编》作“日落”,《词谱》、《词汇》、清万树《词律》作“日晓”。
106、血食:享受祭祀。古时祭祀要宰杀牲畜作祭品,所以叫“血食”。
⑤巧笑:形容少女美好的笑容。逢迎:碰头,相逢。
①此闲居带湖之作。 咏梅而扣住一个“探”字。惜花心懒而独爱梅者,梅花先于众芳,更冰姿玉肌,独立不阿。此咏梅而写人,讥嘲世俗而自抒怀抱。下片因爱梅而赋清新之诗,由“流水带溪云”,至“归路月黄昏”,足见探梅之时久,爱梅之情深。
106、西河:魏国地名,今陕西省东部黄河西岸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