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陇(long)山的(de)流水,流离了山下。想着我(wo)孤身一个人,翩然走在空旷的野外。
南门城外的一片郁郁葱葱,高大的树木叶茂枝繁。
投去含情的目光,掷去春心,折来鲜花嘲弄行路客。若耶溪中采莲的少女,见到行客,唱着歌儿把船划回。
碑的意思,是表示悲哀。古时候用绳子将棺木吊进墓穴安葬,安葬时用大木头垫在棺材下面,系上绳索,以便搬动棺材。后人在木头上写明死者的生平事迹来表彰他的功业德行,于是留下它不舍得丢掉,碑的名称由此得来。从秦汉以后,有功业德行、施政办事的活着的人,也为他立碑,并且把木头换成了石头,这就失去了原来的用处。我为野庙立碑,并不是有什么施政办事的功业德行可以记述,只不过悲伤农民竭尽他们的力量来供奉野庙里泥塑木雕的神像罢了。 瓯越一带有侍奉鬼神的传统习俗,山顶水边有很多不该祭祀的祭供。那些(xie)(xie)庙中供奉的神像,外表威武果断、黝黑硕大的,就称将军;和气谨慎、白皙年少的,就称某郎:老妇人外貌庄重而有威严,就称姥;妇女面容艳丽的,就称姑。供举神像的地方,厅堂建筑得很宽敞,台阶筑得很高,左右种植着十分茂密的古树,女萝和茑萝在上面遮蔽了阳光,猫头鹰在树木间筑巢。神庙两廊中的神用车马和随从差役,众多繁杂,奇形怪状。农民们自己塑造了这些神像,又对这些神鬼偶像感到害怕,跑来祭祀唯恐落在后面。大的杀牛来祭祀,其次杀猪来祭杞,小的也不下于杀狗、鸡、鱼和菽来祭祀。平时祭祀用的家畜和酒食,宁可家里缺少,也不能让神像缺少。如果有一天不勤勉,灾祸就随之(zhi)降临,老人小孩,家畜牛马都战战兢兢的。疾痛死丧,农民不认为恰巧遇到这个时候!自己不明白生老痛死的规律,全部归结到了神身上。 虽然这样,如果按照古代的礼制来衡量,就不合事理;但按现在的礼制来衡量,也许将野庙中无名偶像供奉为神,不算什么罪过。为什么呢?难道不是因为活着的时候能够抵御大灾,抵抗大患,他死后就该享用活着的人的祭祀吗?野庙里供奉的无名的神像,不能同抵御祸患死后受到祭祀的神相比,这是明显不合乎古代礼制的地方。现在也有威武果断、体格硕大的人,也有和气谨慎、青春年少的人。登上台阶,举行大型酒宴,耳听音乐演奏,口吃精美食品,乘车骑马,被仆从包围的人都是这样的。解除人民的沉重苦难,拯救百姓于危难之中,这些他们不曾放在心上。百姓必须供奉的东西,一天不勤勉,就派出凶悍的官吏,滥用酷刑,强迫他们去做事。贪官污吏与无名之神相比,谁给人民带来的灾祸严重?平时国家没有事情,这些人一直被视为贤士良臣。一旦国家有大的祸患,应当报效国家的时候,却昏乱害怕,遇到危险即仓惶逃遁,乞求作囚徒都来不及。这是戴着礼帽会说话的泥塑木雕罢了,又为什么责备那些真的泥塑木雕呢!所以说,按现在的礼制来衡量,也许将野庙中的无名偶像供奉为神,不算什么罪。 文章写完了,写一首诗,作为文章的总结:徒具形体的土木鬼神,偷窃我百姓的酒食祭品,本来就没有什么名分;智慧才能与泥塑木雕一般的官吏,偷窃我君主的俸禄官位,怎么能让人效法呢?俸禄优厚官位崇高,酒食祭品却非常微薄。神享用祭品,谁说他不对?看着我立的碑,知道我的碑文情感多么伤悲。
当你在阶前与女伴斗草时我们初次相见,当你在楼上与女伴穿针时我们再次相逢。少女踏青斗草游戏。只见你在阶前和别的姑娘斗草,裙子上沾满露水,玉钗在头上迎风微颤,那活泼唯美的情态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另一次是七夕,少女夜须穿针乞巧拜新月。我和你在穿针楼上重逢,只见你靓妆照人,眉际沁出翠黛,羞得粉脸生出娇红,我们两个人已是生情意,却道得空灵。不料华年似水,伊人亦如行云,不知去向了。
一袭深红色的长裙日子久了便蒙上了淡黄色,自古以来旧的东西就比不得新的东西讨人喜欢。
即使是天长地久,也总会有尽头,但这生死遗恨,却永远没有尽期。
吟到这里,我不由得泪洒衣襟,未能归得长安,只好以黄金买醉。
清风没有力量驱赶暑天的炎热,那西坠的太阳仿佛生了翅膀,飞旋在山头,不肯下降。
麋鹿为什么在庭院里觅食?蛟龙为什么在水边游荡?
下了一夜的雨,东方刚破晓,诗人出门,影影绰绰地看到天边有连绵不断的山峦。
与儿时的旧友分别了四十年,在此之间的杳无音信令我们都感到茫然失落。一别四十年,时间是这样久,谁能想到在某地能重新会合?他乡遇故知,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然而同样没有想到,久别重逢,乍逢又别!现在我不去赞美桃花秀丽的如锦缎一般,却反而憎恶柳絮比棉花还要白。我恼怒剑南的春色无赖,是因为它冒犯了我这个愁人;而它之所以冒犯了我,是由于我和朋友后会无期,离怀难遣。
精心构思撰写文章,文采绚丽借得幽兰香气。
注释
5、昼永:白日漫长。
⑼桐阴:韩元吉京师旧宅多种梧桐树,世称桐木韩家。元吉有《桐阴旧话》记其事。此句写其家世、生活。
6、洪炉照破一句-炉火能够冲破沉沉的黑夜。
⑵祖帐:为出行者饯行所设的帐幕。古人出行,上路前要祭路神,称“祖”,后来引申为饯行。此句一作“祖帐已伤离”。
日月同光:《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称赞《离骚》“虽与日月争光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