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昆仑山的四面门户,什么人物由此出入?
臣子听说物有族类相同而能力不一样的,所以力气要(yao)称誉乌获,速度要说起庆忌,勇敢要数到孟贲、夏育。臣子愚蠢,私下认为人确实有这种(zhong)力士勇士,兽类也应该是这样。现在陛下喜欢登险峻难行之处,射猎猛兽,要是突然遇到特别凶猛的野兽,它们因无藏身之地而惊起,冒犯了您圣驾车骑的正常前进,车子来不及掉头,人来不及随机应变,即使有乌获、逢蒙的技术也施展不开,枯树朽枝全都成了障碍(ai)。这就像(xiang)胡人越人从车轮下窜出,羌人夷人紧跟在车子后面,岂不危险啊!即使一切安全不会有危险,但这类事本来不是皇上应该接近的啊。
郭橐驼,不知道他起初叫什么名字。他患了脊背弯曲的病,脊背突起而弯腰行走,就像骆驼一样,所以乡里人称呼他叫“橐驼”。橐驼听说后,说:“这个名字很好啊,这样称呼我确实恰当。”于是他舍弃了他原来的名字,也自称起“橐驼”来。 他的家乡叫丰乐乡,在长安城西边。郭橐驼以种树为职业,凡是长安城里经营园林游览和做水果买卖的豪富人,都争着把他接到家里奉养。观察橐驼种的树,有的是移植来的,也没有不成活的;而且长得高大茂盛,结果实早而且多。其他种树的人即使暗中观察、羡慕效仿,也没有谁能比得上。 有人问他种树种得好的原因,他回答说:“我郭橐驼不是能够使树木活得长久而且长得很快,只不过能够顺应树木的天性,来实现其自身的习性罢了。但凡种树的方法,它的树根要舒展,它的培土要平均,它根下的土要用原来培育树苗的土,它捣土要结实。已经这样做了,就不要再动,不要再忧虑它,离开它不再回顾。栽种时要像对待子女一样细心,栽好后要像丢弃它一样放在一边,那么树木的天性就得以保全,它的习性就得以实现。所以我只不过不妨碍它的生长罢了,并不是有能使它长得高大茂盛的办法;只不过不抑制、减少它的结果罢了,也并不是有能使它果实结得早又(you)多的办法。别的种树人却不是这样,树根拳曲又换了生土;他培土的时候,不是过紧就是太松。如果有能够和这种做法相反的人,就又太过于吝惜它们了,担心它太过分了,在早晨去看了,在晚上又去摸摸,已经离开了,又回头去看看。更严重的,甚至掐破树皮来观察它是死是活着,摇晃树根来看它是否栽结实了,这样树木的天性就一天天远去了。虽然说是喜爱它,这实际上是害了它,虽说是担心它,这实际上是仇视它。所以他们都不如我。我又能做什么呢?” 问的人说:“把你种树的方法,转用到做官治民上,可行吗?”橐驼说:“我只知道种树罢了,做官治民,不是我的职业。但是我住在乡里,看见那些官吏喜欢不断地发号施令,好像是很怜爱(百姓)啊,但百姓最终反因此受到祸害。在早上在晚上那些小吏跑来大喊:‘长官命令:催促你们耕地,勉励你们种植,督促你们收获,早些煮茧抽丝,早些织你们的布,养育你们的小孩,喂大你们的鸡和猪。’一会儿打鼓招聚大家,一会儿鼓梆召集大家,我们这些小百姓停止吃早、晚饭去慰劳那些小吏尚且不得空暇,又怎能使我们繁衍生息,使我们民心安定呢?所以我们既困苦又疲乏,像这样(治民反而扰民),它与我种树的行当大概也有相似的地方吧?” 问的人说:“不也是很好吗!我问种树的方法,得到了治民的方法。”我为这件事作传把它作为官吏们的鉴戒。
莘国女采(cai)桑伊水边,空桑树中拾到小儿伊尹。
桂树丛生啊在那深山幽谷,枝条弯弯啊纠结缠绕在一起。
戴着蓑笠的农民,天天清晨早出,他们的足迹踏遍了田间泥泞的沟渠和田埂。“人间辛苦是三农”春耕、春种、秋收,是农民们一年中最辛苦的三个季节。"要得一犁水足,望年丰。”农民们终年辛劳,犁透了田,灌足了水,盼望有一个丰收的年成!他们是没有闲情逸致去赏花、怜花、惜花的。
高卧林下正愁着春光将尽,掀开帘幕观赏景物的光华。忽然遇见传递信件的使者,原是赤松子邀我访问他家。
所希望的是平定叛乱,功成身退,追随鲁仲连。
我的情意追逐着你前行,缠绵悱恻,像那不断的流水。
天上的月如果没有人修治,桂树枝就会一直长,会撑破月亮的。
难道想要吃鲜鱼,定要鲤鱼才可取?难道想要娶妻子,必得宋(song)子才欢愉?
欧阳询曾经有一回骑马赶路,看到一块古碑。是晋代著名书法家索靖书写的,(他)停住马观看古碑,过了很久才离开。他走离古碑几百步后又返回来,下了马站在碑前欣赏,等到疲乏了,又铺开皮衣坐下来观看,就又守在碑前三天三夜方才离去。
你可曾见到昔日马家的住宅,如今已成为废弃的奉诚园!
注释
⑾葳(wei)蕤(rui):枝叶茂盛而纷披。
③红红:这里指红色的桃花。
12.护:掩饰。
⑸命:命运,时运。文章:这里泛指文学。这句意思是:有文才的人总是薄命遭忌。
⑸接:连接。一说,目接,看到
愀然改容:神色变得严肃。改容,改变面色。
异:过人之处
〔13〕高第:在吏部举行的考核中列为上等者称高第。给事中:官名。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常在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应对等事。因执事在殿中,故名。魏或加官,或为正官。晋以后为正官。隋开皇六年(586),于吏部置给事郎。唐属门下省。元以后废门下省,而留给事中。明给事中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之违失、章奏封还一权。魏用晦所任为刑科给事中,《明史·职官三》言其职责为:“刑科,每岁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奏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