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如何历经四纪,身份贵为天子,却不及卢家夫婿,朝朝夕夕陪伴莫愁。
当年根本就不用隐遁荒野,如今的世上多半都是你们这样的绿林好汉啊。
蛇鳝(shàn)
此行是继承谢公的风雅传统和精神,不仅仅是来这里散心。
汴水长流,泗水长流,流到长江古老的渡口,遥望去,江南的群山在默默点头,频频含羞,凝聚着无限哀愁。
惶惶忽忽跟他们去,乘鸿雁到紫色天廷。
况且一个人(ren)的学习,如果不是有志于大的方面,即使学了很多又有什么用呢?苏辙这次来,对于山,看到了终南山、嵩山、华山的高峻;对于水,看到了黄河的深广;对于人,看到了欧阳公;可是仍以没有谒见您而为一件憾事。所以希望能够一睹贤人的风采,就是听到您的一句话也足以激发自己雄心壮志,这样就算看遍了天下的壮观而不会再有什么遗憾了。
紧急救边喧呼声震动四野,惊得夜鸟群起乱叫。
巨鳌背负神山舞动四肢,神山怎样才能安然不动?
唉呀呀!多么高峻伟岸!
想来江山之外,看尽烟云发生。
中山王的孺子妾,只是凭着美丽(li)的容貌而得到中山王的宠爱。虽然说比不上李延年的妹妹李夫人,但仍然是当时的绝色佳人。庭院天井中生出的桃树和李树,花开在初春季节,分外艳丽。一贵一贱,自己怎么能够决定呢,全在于上天的安排。芙蓉花在寒意渐深的秋霜季节里渐渐老去凋零,美人的团扇很久不用,已经落满了灰尘。戚夫人在高祖时曾是多么得宠,却落得髡发入舂市的悲惨下场。万古以来,失意人的悲辛都是一样的啊!
在石桥上昂首而立的人却恍若置身世外,他凝望着天空,却把一颗明星当作月亮观看了多时。
碑的意思,是表示悲哀。古时候用绳子将棺木吊进墓穴安葬,安葬时用大木头垫在棺材下面,系上绳索,以便搬动棺材。后人在木头上写明死者的生平事迹来表彰他的功业德行,于是留下它不舍得丢掉,碑的名称由此得来。从秦汉以后,有功业德行、施政办事的活着的人,也为他立碑,并且把木头换成了石头,这就失去了原来的用处。我为野庙立碑,并不是有什么施政办事的功业德行可以记述,只不过悲伤农民竭尽他们的力量来供奉野庙里泥塑木雕的神像罢了。 瓯越一带有侍奉鬼神的传统习俗,山顶水边有很多不该祭祀的祭供。那些庙中供奉的神像,外表威武果断、黝黑硕大的,就称将军;和气谨慎、白皙年少的,就称某郎:老妇人外貌庄重而有威严,就称姥;妇女面容艳丽的,就称姑。供举神像的地方,厅堂建筑得很宽敞,台阶筑得很高,左右种植着十分茂密的古树,女萝和茑萝在上面遮蔽了阳光,猫头鹰在树木间筑巢。神庙两廊中的神用车马和随从差役,众多繁杂,奇形怪状。农民们自己塑造(zao)(zao)了这些神像,又对这些神鬼偶像感到害怕,跑来祭祀唯恐落在后面。大的杀牛来祭祀,其次杀猪来祭杞,小的也不下于杀狗、鸡、鱼和菽来祭祀。平时祭祀用的家畜和酒食,宁可家里缺少,也不能让神像缺少。如果有一天不勤勉(mian),灾祸就随之降临,老人小孩,家畜牛马都战战兢兢的。疾痛死丧,农民不认为恰巧遇到这个时候!自己不明白生老痛死的规律,全部归结到了神身上。 虽然这样,如果按照古代的礼制来衡量,就不合事理;但按现在的礼制来衡量,也许将野庙中无名偶像供奉为神,不算什么罪过。为什么呢?难道不是因为活着的时候能够抵御大灾,抵抗大患,他死后就该享(xiang)用活着的人的祭祀吗?野庙里供奉的无名的神像,不能同抵御祸患死后受到祭祀的神相比,这是明显不合乎古代礼制的地方。现在也有威武果断、体格硕大的人,也有和气谨慎、青春年少的人。登上台阶,举行大型酒宴,耳听音乐演奏,口吃精美食品,乘车骑马,被仆从包围的人都是这样的。解除人民的沉重苦难,拯救百姓于危难之中,这些他们不曾放在心上。百姓必须供奉的东西,一天不勤勉,就派出凶悍的官吏,滥用酷刑,强迫他们去做事。贪官污吏与无名之神相比,谁给人民带来的灾祸严重?平时国家没有事情,这些人一直被视为贤士良臣。一旦国家有大的祸患,应当报效国家的时候,却昏乱害怕,遇到危险即仓惶逃遁,乞求作囚徒都来不及。这是戴着礼帽会说话的泥塑木雕罢了,又为什么责备那些真的泥塑木雕呢!所以说,按现在的礼制来衡量,也许将野庙中的无名偶像供奉为神,不算什么罪。 文章写完了,写一首诗,作为文章的总结:徒具形体的土木鬼神,偷窃我百姓的酒食祭品,本来就没有什么名分;智慧才能与泥塑木雕一般的官吏,偷窃我君主的俸禄官位,怎么能让人效法呢?俸禄优厚官位崇高,酒食祭品却非常微薄。神享用祭品,谁说他不对?看着我立的碑,知道我的碑文情感多么伤悲。
注释
“天地有正气”两句:天地之间充满正气,它赋予各种事物以不同形态。这类观点明显有唯心色彩,但作者主要用以强调人的节操。杂然:纷繁,多样。
2.果:
〔黑是铁色〕即“黑如铁色”之意。
中道:中途。
6.彭城:彭城,鼓声之城,即今江苏徐州,是黄帝最初的都城。
⒈红毛国:明、清时有些人称英国、荷兰国为“红毛国”。据《明史·和兰传》及《清史稿·邦交志》,自明 万历中,荷兰海商始借船舰与中国往来。迄崇帧朝,先后侵扰澎湖、漳州、 台湾、广州等地,强求通商,但屡遭中国地方官员驱逐,不许贸易;惟台湾 一地,荷兰人以武力据守,始终不去。清顺治间,荷兰要求与清政府建交, 至康熙二年遣使入朝。其后清廷施行侮禁。二十二年,荷兰以助剿郑成功父 子功,首请开海禁以通市,清廷许之,乃通贸易。本篇所记,系据作者当时 传闻,时、地未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