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彩色的腰带与纤细的腰肢相得益彰,红色的衣衫衬着华丽的织成更加鲜艳。
往昔的金陵城多么壮观,几乎把天下英豪都席卷到了这里。
你张弓可摧南山虎,伸臂手接太行飞猱
柳江河畔双垂泪,兄弟涕泣依依情。
大赦文书一日万里传(chuan)四方,犯有死罪的一概免除(chu)死刑。
赏罚适当一一分清。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bu)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dao),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我为之扣剑悲歌,空自叹息;梁陈朝代交替,战争残酷,白骨满地。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ken)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我不愿意追随长安城中的富家子弟,去搞斗鸡走狗一类的赌博游戏。
庆幸牙齿完好胃口还不减,悲伤身骨瘦如柴枯槁不堪。
载着云旗舒卷飘扬啊,扈从聚集的车骑蜂(feng)拥。
注释
⒅李斯税驾苦不早:李斯,秦国统一六国的大功臣,任秦朝丞相,后被杀。《史记·李斯列传》载:李斯喟然叹曰:“……斯乃上蔡布衣……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索引》:“税驾,犹解驾,言休息也。”
⒃嬴政:秦始皇。《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崩于沙丘平台。丞相斯为上崩在外,恐诸公子及天下有变,乃秘之,不发丧。棺载輼凉车中,……会暑,上輼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梓棺:古制天子的棺材用梓木做成,故名。鲍鱼:盐渍鱼,其味腥臭。
[5] 咎(gāo):通“皋”,即皋陶(yáo),相传曾被舜选为掌管刑法的官。
8 顾藉:顾念,顾惜。
21、湮:埋没。
善:通“擅”,擅长。
远:表示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