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那镶玉的剑,角饰的弓,战马戴着珠络头,朝廷要赐给得胜的将军:勇如汉朝的霍嫖姚。
天边飘来的五彩云霞,把她带进天下最好的深宫闺房。
在开国初年,有个乔山人善于弹琴。他弹琴的指法很精湛,曾经得到过高人传授。他常常在荒山野岭,多次地弹奏,使飞鸟凄凉,使鹘鸟寒冷,一起应和着悲哀地鸣叫。后来(他)游历到楚国,在旅店独自弹奏洞庭曲。隔壁的一位老妇人听了琴音,非常感动,不禁感叹惋惜。(曲子)已经弹奏完了,(乔山人)叹息道:“我弹琴大半辈子,没想(xiang)到在这里遇见了知音!”(乔山人)敲门问她,老妇人说道:“我的丈夫活着的时候,是把弹棉花当作职业的。现在听见你在这里弹的琴声,极像我老伴弹棉花的声音罢了!"乔山人一句话都没说地走开了。
可惜花期已过,收起凋零花瓣,且待烧出香气缭绕的轻烟和火焰。
不多时,成名回来了,听了妻子的话,全身好像盖上冰雪一样。怒气冲冲地去找儿子,儿子无影无踪不知到哪里去了。后来在井里找到他的尸体,于是怒气立刻化为悲痛,呼天喊地,悲痛欲绝。夫妻二人对着墙角流泪哭泣,茅屋里没有炊烟,面对面坐着不说一句话,再也没有了依靠。直到傍晚时,才拿上草席准备把孩子埋葬。夫妻走近一摸,还有一丝微弱的气息。他们高兴地把他放在床上,半夜里孩子又苏醒过来。夫妻二人心里稍稍宽慰一些,但是孩子神气呆呆的,气息微弱,只想睡觉。成名回头看到蟋蟀笼空着,就急得气也吐不出,话也说不上来,也不再把儿子放在心上了,从晚上到天明,连眼睛也没合一下。东方的太阳已经升起来了,他还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发愁(chou)。他忽然听到门外(wai)有蟋蟀的叫声,吃惊地起来细看时,那只蟋蟀仿佛还在。他高兴得动手捉它,那蟋蟀叫了一声就跳走了,跳得非常快。他用手掌去罩住它,手心空荡荡地好像没有什么东西;手刚举起,却又远远地跳开了。成名急忙追它,转过墙角,又不知它的去向了。他东张西望,四下寻找,才看见蟋蟀趴在墙壁上。成名仔细看它,个儿短小,黑红色,立刻觉得它不像先前那只。成名因它个儿小,看不上它。(成名)仍不住地来回寻找,找他所追捕的那只。(这时)墙壁上的那只小蟋蟀,忽然跳到他的衣袖里去了。再仔细看它,形状像蝼蛄,梅花翅膀,方头长腿,觉得好像还不错。他高兴地收养了它,准备献给官府,但是心里还很不踏实,怕不合县官的心意,他想先试着让它斗一下,看它怎么样。
我从旁听说阁下具有非凡的才能,不随波逐流、有独到的见识,行为方正做事实际,进退有度不随流俗,文武官员能量才任用。难道您(nin)就是我所说的那种人吗?然而没有听说过后辈有得到您的赏识和礼遇的,难道是您寻求而没能得到吗?还是您志在建功立业,而办事一心想报答君主,虽然遇到了可以推荐的人才,也没有空闲来以礼相待呢?为什么应该听到您推荐人才的事却久久没有听到呢?
(他说)“你家那个地方现在已是松树柏树林中的一片坟墓。”
谁说无心就能逍遥自在,其实也像反覆无常的小人。
你就好像象那古时候庐江小吏焦仲卿的妻子。
然而燕昭王早就死了,还有谁能像他那样重用贤士呢?
想去就去,不要犹豫,趁着兴头,走。
诗人猛然回想起在山中也曾见过《野菊》王建 古诗,它是那样茂盛地簇生在石缝里,与它为伴的只有曜曜呜叫的秋虫。
众人徒劳地议论纷纷,怎知道她看中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敢夸十指灵巧针线做得精美,决不天天描眉与人争短比长。
让侍女典卖珠宝维持生计,牵把青萝修补茅屋。
云霾隔断连绵的山峡,群山如同龙虎在静卧;阳光映照着清澈的江水,波光好像鼋鼍在浮游。
在寒灯照射下睡醒时,更漏声已经滴断了,月光斜斜透过窗纸。我自许可在万里之外的战场封侯,但有谁能知道呢?我鬓发虽残败灰白,可我(在战场杀敌立功报效祖国的)心却并未死去!
“唉!我拿着镘子到富贵人家干活有许多年了。有的人家我只去过一次,再从那里经过,当年的房屋已经成为废墟了。有的我曾去过两次,三次,后来经过那里,也成为废墟了。向他们邻居打听,有的说:‘唉!他们家主人被判刑杀掉了。’有的说:‘原主人已经死了,他们的子孙不能守住遗产。’也有的说:‘人死了,财产都充公了。’我从这些情况来看,不正是光吃饭不做事遭到了天降的灾祸吗?不正是勉强(qiang)自己去干才智达不到的事,不选择与他的才能相称的事却要去充数据高位的结果吗?不正是多做了亏心事,明知不行,却勉强去做的结果吗?也可能是富贵难以保住,少贡献却多享受造成的结果吧!也许是富贵贫贱都有一定的时运,一来一去,不能经常保有吧?我的心怜悯这些人,所以选择力所能及的事情去干。喜爱富贵,悲伤贫贱,我难道与一般人不同吗?”
注释
⒀今非:现在的这种冒险行为不对头。
③乌丝二句:意谓在丝绢上写就鲜红的篆文,好像那天上清晰的明星一般。乌丝阑纸,指书写作画用的丝绢。参见《菩萨蛮》(乌丝画作回文纸)注①。 娇红,鲜艳的红色。 历历,清晰貌。《古诗十九首·明月皎夜光》:“玉衡指孟.冬,众星何历历。” 春星,星斗。
⑺海云端:海云边。因闽地临海,故言。
⑷与:给。
五刑:秦汉时五种刑罚,见《汉书·刑法志》:“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葅其骨肉于市。”
(4)令德:美德。令,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