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趁着明媚春光,和园中的(de)花朵都打声招呼。告诉她们(men)不(bu)能贪睡,要早些开放。
我(wo)能活着回来看到孩子(zi)们,高兴得好像忘了饥渴。
故乡虽然在打仗,可是弟侄还在接受儒家思想的教化。
身(shen)穿粗衣情自乐,经常贫困心安处。
天近拂晓,东风微拂,向远处延伸的道路两旁的柳枝摇荡。月落云遮,原野弥漫在晨雾的朦胧中,不像天清月朗时那样开阔了。在这样的环境中,我怎么不思念她呢?她一定也像我一样因思念而早起,拂拭着镜子顾影白怜而悲啼。
流离天涯,思绪无穷无已。相逢不久,便又匆匆别离。拉着佳人,只能采一枝暮春的杏花,含泪赠别。你问春天还剩多少,即便春意尚在,又能和谁一同欣赏?
陶潜隐居避开尘世的纷争,
我也是一个布衣之士,胸怀报国忧民之情。
公元548年十月(梁太清二年),大盗篡国,金陵沦陷。我于是逃入荒谷,这时公室私家均受其害,如同陷入泥途炭火。不想后来奉命由江陵出使西魏,却有(you)去无归。可叹梁朝的中兴之道,竟消亡于承圣三年。我的心情遭遇,正如率部在都城亭内痛哭三日的罗宪,又如被囚于别馆三年的叔孙婼。按照天理,岁星循环事情当能好转,而梁的灭亡却物极不反了。傅燮临危只悲叹身世,无处求生;袁安居安常念及王室,自然落泪。以往桓君山的有志于事业,杜元凯的生平意趣,都有著作自叙流传至今。以潘岳的文彩而始述家风,陆机的辞赋而先陈世德。我庾信刚到头发斑白之岁,即遭遇国家丧乱,流亡远方异域,直到如今暮年。想起《燕歌》所咏的远别,悲伤难忍;与故国遗老相会,哭都嫌晚。想当初自己原想象南山玄豹畏雨那样藏而远害,却忽然被任命出使西魏,如同申包胥到了秦庭。以后又想象伯夷、叔齐那样逃至海滨躲避做官,结果却不得不失节仕周,终于食了周粟。如同孔嵩道宿下亭的旅途漂泊,梁鸿寄寓高桥的羁旅孤独。美妙的楚歌不是取乐的良方,清薄的鲁酒也失去了忘忧的作用。我只能追述往事,作成此赋,暂且用来记录肺腑之言。其中不乏有关自身的危苦之辞,但以悲哀国事为主。 我年已高而归途遥远,这是什么人间世道啊!冯异将军一去,大树即见飘零。荆轲壮士不回,寒风倍感萧瑟。我怀着蔺相如持璧睨柱之志,却不料为不守信义之徒所欺;又想象毛遂横阶逼迫楚国签约合纵那样,却手捧珠盘而未能促其定盟。我只能象君子钟仪那样,做一个戴着南冠的楚囚;象行人季孙那样,留住在西河的别馆了。其悲痛惨烈,不藏于申包胥求秦出兵时的叩头于地,头破脑碎;也不减于蔡威公国亡时的痛哭泪尽,继之以血。那故国钓台的移柳,自非困居玉门关的人可以望见;那华亭的鹤唳,难道是魂断河桥的人再能听到的吗! 孙策在天下分裂为三之时,军队不过五百人;项籍率领江东子弟起兵,人只有八千。于是就剖分山河,割据天下。哪里有号称百万的义师,竟一朝卷甲溃败,让作乱者肆意戮杀,如割草摧木一般?长江淮河失去了水岸的阻挡,军营壁垒缺少了藩篱的坚固,使得那些得逞一时的作乱者得以暗中勾结,那些持锄耰和棘矜的人得到乘虚而入的机会。莫不是江南一带的帝王之气,已经在三百年间终止了吗!于此可知并吞天下,最终不免于秦王子婴在轵道旁投降的灾难;统一车轨和文字,最终也救不了晋怀、愍二帝被害于平阳的祸患。呜呼!山岳崩塌,既已经历国家危亡的厄运;春秋更替,必然会有背井离乡的悲哀。天意人事,真可以令人凄怆伤心的啊!何况又舟船无路,银河不是乘筏驾船所能上达;风狂道阻,海中的蓬莱仙山也无可以到达的希望。因踬者欲表达自己的肺腑之言,操劳者须歌咏自己所经历的事。我写此赋,为陆机听了拍掌而矣,也心甘情愿;张衡见了将轻视它,本是理所当然的。
此番别离心怀万般遗恨,忽起忽坐心神片刻不宁。
小孩子虽然不会耕田织布,也在那桑树阴下学着种瓜。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佛经真谛世人并无领悟,荒诞之事却为人们追逐。
注释
霞外:天外。
醉:醉饮。
231、原:推求。
⑺燃:燃烧
12不应有恨,何事长(cháng)向别时圆:(月儿)不该(对人们)有什么怨恨吧,为什么偏在人们分离时圆呢?何事:为什么。
⑥桧:指秦桧。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南京市)人。1115年(政和五年)进士。1127年,随徽、钦二帝至金,四年后,金将他放还。高宗任以礼部尚书。绍兴年间为相,深受宠信,力主议和,杀害岳飞,镇压大批主战派。为人阴险狡诈,在位十九年,罪恶累累,恶贯满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