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贞观二年,京城长安大旱,蝗虫四起。唐太宗进入园子看粮食(损失情况),看到有蝗虫(在禾苗上面),捉了几只念念有词道:“百(bai)姓把粮食当作身家性命,而你吃了它,这对百姓有害。百姓有罪,那些罪过全部在我(身上),你如果真的有灵的话,你就吃我的心吧,不要(yao)再害百姓了。”将要吞下去。周围的人忙劝道:"恐怕吃了要生病的!不能吃啊!”太宗说道:“我真希望它把给百姓的灾难移给我一个人!为(wei)什么要逃避疾病呢?”(说完)马上就把它吞了。
周厉王不听,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再也不敢公开发表言论指斥他。过了三年,人们终于把这个暴君放逐到彘地去了。
黄烟滚滚翻腾着,哀歌从每个心灵深处的角落逐渐响起……
呼啸的钱塘涛声春夜传入伍员庙,娇嫩的绿柳春色包蕴在苏小小家。
如果自己见识低下,就像矮人看戏似的,自己什么也没看见,对戏的好坏心中没有定数,只是(shi)随声附和罢了。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yao)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li)身行事(shi),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等我丹药炼成,我将在此地归隐,陪你,永远陪你!
(有一个)姓刘的一个人是某一个乡里的寡妇,养育(有)一个孩子。白天在田间努力耕作,晚上点着蜡烛在织机上纺织,整年都像这样。邻居中有穷困的人,刘氏就用粮食救济他们。偶尔有没有衣服穿的人,刘氏就把自己的衣服赠送给他们。乡里的人都称她善良(liang)。然而她孩子不理解,心里有怨言。母亲告诫他,说:“和别人相处要善良,是做人的根本,谁没有紧急的事情呢?”母亲(指刘氏)死后三年,刘家遭遇大火,房屋衣物全部被烧光。大家不仅给他衣服,并且为他砍(kan)树建造房屋,这都是怀念刘氏的恩情!这时刘氏的孩子才明白母亲的善举。
还是少妇们梦中相依相伴的丈夫。
我要把满心的悲伤痛恨写成长长的情书,但见蓝天大海上沉没鸿雁的身影,有谁来为我传达相思的情愫。
镜湖如清霜覆盖的明镜,海涛汹涌如雪山飞来。
在器物上雕镂花纹图形,是损害农业生产的事;编织精致华丽的丝带,是伤害女工的事。农业生产受到损害,就是饥饿的根原;女工受到伤害,就是受冻产生的根原。饥寒同时出现,而能不做坏事的人是很少的。我亲自耕种田地,皇后亲自种桑养蚕,为的是给祭祀祖庙时提供谷物和祭服,为天下人民作个先导。我不接受进献的物品,减少膳食,减少老百姓的徭役赋税,是要天下人民努力种田和养蚕,平时就有积蓄,用来防备灾害。要使强大的不要侵犯弱小的,人多的不要欺凌人少的;使老人能长寿而终其天年,小孩和孤儿们能顺利地成长。
注释
阴:山的北面。
⑶岐(qí)路:岔路。《列子·说符》:“杨子之邻人亡羊,既率其党,又请杨氏之竖追之。杨子曰:‘嘻!亡一羊,何追者之众?’邻人曰:‘多岐路。’”
⑷凉衫薄汗香:凉衫子散出清淡的汗香气。
⑸万里赠:指捎一枝梅花赠给远方的友人。南朝宋陆凯自江南寄梅花一枝,诣长安给与范晔,并赠诗日:“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6.伏:趴,卧。
鲁阳:《淮南子·冥览训》说鲁阳公与韩酣战,时已黄昏,鲁援戈一挥,太阳退三舍(一舍三十里)。
②妇女无颜色:妇女因生活贫困而无好的容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