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在茫茫的(de)汉江上飘(piao)来荡去,日到黄昏你还想要去哪里?
她送我的丝罗带久经摩挲,已暗无光泽,花纹绣被久叠一(yi)边,皱折已难平展。双环相扣的玉连环也已断开解结,芳馨的异香一时香消气散。不停地怨唱悲歌,敲壶击拍,玉壶已被敲得尽是破缺。可恨的是春光竟匆匆逝去,也不与人事先商量相约,空留下满地梨花,装点得夜色皎洁如雪。
“二十年朝市变面貌”,此语当真一点不虚。
又听说以前的魏夫人成仙后与群仙翱翔于华山之空。
崇祯五年(公元1632年)十二月,我住在西湖边。大雪接连下了多天,湖中的行人、飞鸟的声音都消失了。这一天晚上八点左右,我撑着一叶小舟,穿着毛皮衣,带着火炉,独自前往《湖心亭看雪》张岱 古诗。(湖面上)冰花一片弥漫,天和云和山和水,天光湖色全是白皑皑的。湖上的影子,只有一道长堤的痕迹,一点湖心亭的轮廓,和我的一叶小舟,舟中的两三粒人影罢了。 到了湖心亭上,看见有两个人铺好毡子,相对而坐,一个小孩正把酒炉(里的酒)烧得滚沸。(他们)看见我,非常高兴地说:“想不到在湖中还会有您这样的人!”(他们)拉着我一同饮酒。我尽情的喝了三大杯酒,然后和他们道别。(我)问他们的姓氏,(得知他们)是南京人,在此地客居。等到了下船的时候,船夫喃喃地说:“不要说相公您痴,还有像相公您一样痴的人啊!”
(她)奏出(chu)的清越乐声使我心动,渴望(与她)接膝而坐作倾心的交谈。想要亲自前往与她结下山盟海誓,却怕唐突失礼受之谴责,要倩青鸟使递送我的信辞,又怕被别人抢在前面。心下如此惶惑,一瞬间神魂已经不知转了多少回:愿化作她上衣的领襟呵,承受她姣美的面容上发出的香馨,可惜罗缎的襟衫到晚上便要从她身上脱去,(长夜黯暗中)只怨秋夜漫漫天光还未发白!愿化作她外衣上的衣带呵,束住她的纤细腰身,可叹天气冷热不同,(变化之际)又要脱去旧衣带而换上新的!愿化作她发上的油泽呵,滋润她乌黑的发鬓在削肩旁披散下来,可怜佳(jia)人每每沐浴,便要在沸水中经受苦煎!愿作她秀眉上的黛妆呵,随她远望近看而逸采张扬,可悲脂粉只有新描初画才好,卸妆之时便毁于乌有!愿作她卧榻上的蔺席呵,使她的柔弱躯体安弱于三秋时节,可恨(天一寒凉)便要用绣锦代替蔺席,一长年后才能再被取用!愿作丝线成为她(足上)的素履呵,随纤纤秀足四处遍行,可叹进退行止都有节度,(睡卧之时)时只能被弃置在床前!愿在白天成为她的影子呵,跟随她的身形到处游走,可怜到多荫的大树下(便消失不见),一时情境又自不同!愿在黑夜成为烛光呵,映照她的玉容在堂前梁下焕发光彩,可叹(平旦)日出大展天光,登时便要火灭烛熄隐藏光明!愿化为竹枝而作成她手中的扇子呵,在她的盈盈之握中扇出微微凉风,可是白露之后早晚幽凉(便用不到扇子),只能遥遥望佳人的襟袖(兴叹)!愿化身成为桐木呵,做成她膝上的抚琴,可叹一旦欢乐尽而哀愁生,终将把我推到一边而止了靡靡乐音!
遇斛斯山人相携到他家,孩童出来急忙打开柴门。
平山堂的栏杆外是晴朗的天空,远山似有似无,一片迷蒙。我在堂前亲手栽种的那棵柳树啊,离别它已经好几年了。我这位爱好写文章的太守,下笔就是万言,喝酒一饮干杯。趁现在年轻赶快行乐吧,您看那坐在酒樽前的老头儿已经不行了。
浩大的歌声正回荡在天空,遒劲(jin)的鸟儿正想着凌空飞翔。你将如奇异的大鹏鸟那样,忽然间展翅高翔,我且学习那蝉蜕去外壳一般隐居去吧。
那深翠色的黛眉,使萱草相形失色;那火红的裙裾,让五月的石榴花嫉妒。
现今称赞太尉(wei)大节的不外乎是认为武夫一时奋不顾身,没考虑到死,以此来扬名天下,不了解太尉的为人并不是这样。我曾往来于歧、周、邠、斄之间,经过真定,北上马岭,经历亭岗堡垒哨所等,私下里喜欢询问年老的军校和退役的士卒,他们都能说一些当时的事情。太尉为人和颜悦色,经常低头拱手走路,说话的口气谦恭温和,未曾以不好的脸色待人。人们见到他,倒像个读书人。遇到不能赞同之事,一定要实现自己的主张,决不是偶尔这样做。适逢永州刺史崔公来,说话信实,行事正直,详备地获得了太尉的遗事,再次核对没有什么疑问。有的事实恐怕还有散失遗漏,未集中到史官手里,斗胆将这篇行状私下送交给您。郑重地写下这篇逸事状。
有人问我平生的功业在何方,那就是黄州、惠州和儋州。
长出苗儿好漂亮。
流落他乡头上已经生出白发,战后的家乡也只能见到青山。
即使桃花潭水有一千尺那么深,也不及汪伦送别我的一片情深。
注释
4:众:众多。
13、於虖,同“呜呼”。
③严具陈:戒严的设施都陈列好了。
⑵烛龙: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龙。人面龙身而无足,居住在不见太阳的极北的寒门,睁眼为昼,闭眼为夜。
⑦归云:喻归思。唐薛能《麟中寓居寄蒲中友人》诗:“边心生落日,乡思羡归云。更在相思处,子规灯下闻。”
②争忍:怎忍。
(46)足:应作“踵”,足跟。
26.“叹黄犬”句:《史记·李斯列传》有云:“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翻译:二世二年(前208)七月,李斯被判处五种刑罚,最后判在咸阳街市上腰斩。李斯从狱中被押解出来时,跟他的次子走在一起。他回头对次子说:“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同上蔡东门外去打兔子,可哪里还有机会啊!”于是父子二人相对痛哭,三族的人都被处死了。吟: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