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因为)逢上纷乱混浊的乱世而迁移流亡(到这里),到现在已经超过漫长的十二年。心中思念故乡希望归去,谁能忍受这种(思乡的)忧思啊!凭靠着楼上的栏杆来(向远方)遥望,面对着北风(我)敞开衣襟。(北方的)平原(是那么)遥远,(我)纵目远望,(视线)被荆山的高峰所遮蔽。道路弯弯曲曲又长又远,河水浩大无边深不可测。悲叹故乡被阻隔,眼泪横流情不能禁。昔日孔子在陈国的时候,发出过“归欤”的叹息(xi)。钟仪被囚禁(在晋国)而演奏楚国的地方乐曲,庄舄(在楚国)做了大官但仍说家乡越国的方言。人思念故乡的感情是相同的,岂会因为穷困还是显达而表现不同?
只(zhi)要是读书,就要每个字都(du)读得很大声,不可以(yi)读错一个字,不可以少读一个字,不可以多读一个字,不可以读颠倒一个字,不可以勉强硬记,只要多读几遍,自然(ran)而然就顺口而出,即使时间久了也不会忘记。古人说过:“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就是说书读得熟了,那么不依靠别人解释说明,自然就会明白它的道理了。我曾经说过: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心思不在书本上,那么眼睛就不会仔细看,心和眼既然不专心致志,却只是随随便便地读,就一定不能记住,即使记住了也不能长久。三到之中,心到最重要 。心既然已经到了,眼和口难道会不到吗?
我情意殷勤折柳相赠,你须记取这是向南之枝呀。
太阳呀月亮,你们每天都从东(dong)方升起。我尊君如父,亲君如母,君却不以善终报我。事情怎么变成这样了呢,你自己也没有得到善终啊!
我曾告诉贤者堵敖,楚国将衰不能久长。
《尚书》说:“罪行轻重有可疑时,宁可从轻处置;功劳大小有疑处,宁可从重奖赏。与其错杀无辜的人,宁可犯执法失误的过失。”唉!这句话完全表现出忠厚之意。可以赏也可以不赏时,赏就过于仁慈了;可以罚也可以不罚时,罚就超出义法了。过于仁慈,还不失为一个君子;超出义法,就流为残忍了。所以,仁慈可以超过,义法是不可超过的。古人奖赏不用爵位和俸禄,刑罚不用刀锯。用爵位、俸禄行赏,只对能得到爵位、俸禄的人起作用,不能影响不能得到爵位和俸禄的人。用刀锯作刑具,只对受这种刑的人起作用,对不受这种刑的人不起作用。古代君主知道天下的善行是赏不完的,不能都用爵位俸禄来奖赏;也知道天下的罪恶是罚不完的,不能都用刀锯来制裁。所以当赏罚有疑问时,就以仁爱之心对待。用君子长者的宽厚仁慈对待天下人,使天下人都相继回到君子长者的忠厚仁爱之道上来,所以说这就是赏罚忠厚到了极点啊!
稍稍等待天气转凉后,登上山顶去,看山本貌。
谢灵运足迹早被青苔掩藏。
我先是听说酒清比作圣,又听说酒浊比作贤。
凤凰啊应当在哪儿栖居?
事隔十年好像一场噩梦,走尽了扬州路。独倚高楼夜气十分冷寒,一心怀愁为的是祖国,恨不得一气吞下骄横的胡虏。要亲手杀死金的统治者用这把三尺的宝剑,莫使留下怨恨像王昭君弹出的琵琶怨语。让宝剑暗淡无光,白白地生锈化为尘土。我请您来评论看看,经过苕溪时,还能允许我们垂纶放钓否?大风浩荡,不停地吹着,我雄心勃发,要乘风飞举。
他说“应该努力上天下地,去寻求意气相投的同道。
我要向东奔入大海,即将离开古老的西秦。
早晨,画栋飞上了南浦的云;
回来吧,上天去恐怕也身遭危险!
黄莺开始啼叫,这初春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细雨蒙蒙,珍贵如油,滋润着草木,那刚刚长出的春草,远看一片嫩绿,近看却仿佛消失了。
把活鲜的鲫鱼切成银丝煲脍,用碧水涧傍的香芹熬成香羹。这分明是在越中吃晚饭啊,哪里是在陕西的柁楼底下用餐呢?戎王子花远来万里,何年何月告别月支故土?异国绝域的珍贵花儿,如今在你的清水池塘四周滋生开放。
先帝知道我做事小心谨慎,所以临终时把国家大事托付给我。接受遗命以来,我早晚忧愁叹息,只怕先帝托付给我的大任不能实现,以致损伤先帝的知人之明,所以我五月渡过泸水,深入到人烟稀少的地方。现在南方已经平定,兵员装备已经充足,应当激励、率领全军将士向北方进军,平定中原,希望用尽我平庸的才能,铲除奸邪凶恶的敌人,恢复汉朝的基业,回到旧日的国都。这就是我用来报答先帝,并且尽忠陛下的职责本分。至于处理事务,斟酌情理,有所兴革,毫无保留地进献忠诚的建议,那就是郭攸之、费祎、董允等人的责任了。
注释
小邑:小城。藏:居住。万家室:言户口繁多。《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载:“是岁,天下县千五百七十三,户八百四十一万二千八百七十一,口四千八百一十四万三千六百九。
②殷勤:亲切的情意。
⑷君:原指古代君王,后泛指对男子的敬称,您。须记:一定要记住。
【栖川】指深渊中的潜龙
⑷万劫:犹万世,形容时间极长。佛经称世界从生成到毁灭的过程为一劫。杨齐贤注:“劫,世也。儒谓之世,道谓之尘,佛谓之劫。”太极:这里指天地未分以前的元气。
26、“梳化”二句:晋人陶侃悬梭于壁,梭化龙飞去(见《异苑》)。这里可能是曹雪芹为切合晴雯、宝玉的情事而改梭为梳的。檀云,丫头名,也是巧用。檀云之齿,檀木梳的齿。麝月檀云,一奁一梳,皆物是人非之意。注:(檀云:首见第二十四回,贾宝玉的丫环。她的故事可能在作者早期增删《石头记》时即已略去,故作品仅第二十四回、三十四回、五十二回简单地提及她,但在宝玉的诗文中,却留下了这些故事的蛛丝马迹,第七十八回《《芙蓉女儿诔》曹雪芹 古诗》:“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这应该是宝玉、檀云、晴雯三人之间的一段小纠纷或小插曲,第二十三回《夏夜即事》:“室霭檀云品御香。”看来,初稿的二十三回之前,还有檀云焚香的故事。)
作: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