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横木为门城东头,可以幽会一逗留。洋洋流淌泌水边,解饥慰我相思愁。
自从河南地区经历战乱,关内一带漕运受阻致使饥荒四起(qi),我们兄弟也因此流离失散,各自在一处。因为看到月亮而(er)有所感触,便随性写成诗一首来记录(lu)感想,寄给在浮梁的大哥、在於潜的七哥,在乌江的十五哥和在符离、下邽的弟弟妹妹们看。家业在灾年中荡然一空,兄弟分散各自你西我东。
回纥送来了五千个战士,赶来了一万匹战马。
他们在肴饱之后仍旧坦然自得,酒醉之后神气益发(fa)骄横。
我所思念的美人在雁门,想追随(我)所思念的人,但塞(sai)上雨雪纷纷(碍我不达雁门)。侧身向北望眼泪沾湿了衣巾。美人送给我锦绣段。(我)以什么来报答呢?(我有)青玉制就的几案。但是道路悠远使我一再叹息,为何(我)总是不能绝念,总是郁闷怨恨呢?
上天将一年四季平分啊,我悄然独自悲叹寒秋。
但愿腰间悬挂的宝剑,能够早日平定边疆,为国立功。
昨日州衙前忽然擂动大鼓,新皇继位要举用夔和皋陶。
只有远离故里外出做官之人,特别敏感自然物候转化更新。
公元548年十月(梁太清二年),大盗篡国,金陵沦陷。我于是逃入荒谷,这时公室私家均受其害,如同陷入泥途炭火(huo)。不想后来奉命由江陵出使西魏,却有去无归。可叹梁朝的中兴之道,竟消亡于承圣三年。我的心情遭遇,正如率部在都城亭内痛哭三日的罗宪,又如被囚于别馆三年的叔孙婼。按照天理,岁星循环事情当能好转,而梁的灭亡却物极不反了。傅燮临危只悲叹身世,无处求生;袁安居安常念及王室,自然落泪。以往桓君山的有志于事业,杜元凯的生平意趣,都有著作自叙流传至今。以潘岳的文彩而始述家风,陆机的辞赋而先陈世德。我庾信刚到头发斑白之岁,即遭遇国家丧乱,流亡远方异域,直到如今暮年。想起《燕歌》所咏的远别,悲伤难忍;与故国遗老相会,哭都嫌晚。想当初自己原想象南山玄豹畏雨那样藏而远害,却忽然被任命出使西魏,如同申包胥到了秦庭。以后又想象伯夷、叔齐那样逃至海滨躲避做官,结果却不得不失节仕周,终于食了周粟。如同孔嵩道宿下亭的旅途漂泊,梁鸿寄寓高桥的羁旅孤独。美妙的楚歌不是取乐的良方,清薄的鲁酒也失去了忘忧的作用。我只能追述往事,作成此赋,暂且用来记录肺腑之言。其中不乏有关自身的危苦之辞,但以悲哀国事为主。 我年已高而归途遥远,这是什么人间世道啊!冯异将军一去,大树即见飘零。荆轲壮士不回,寒风倍感萧瑟。我怀着蔺相如持璧睨柱之志,却不料为不守信义之徒所欺;又想象毛遂横阶逼迫楚国签约合纵那样,却手捧珠盘而未能促其定盟。我只能象君子钟仪那样,做一个戴着南冠的楚囚;象行人季孙那样,留住在西河的别馆了。其悲痛惨烈,不藏于申包胥求秦出兵时的叩头于地,头破脑碎;也不减于蔡威公国亡时的痛哭泪尽,继之以血。那故国钓台的移柳,自非困居玉门关的人可以望见;那华亭的鹤唳,难道是魂断河桥的人再能听到的吗! 孙策在天下分裂为三之时,军队不过五百人;项籍率领江东子弟起兵,人只有八千。于是就剖分山河,割据天下。哪里有号称百万的义师,竟一朝卷甲溃败,让作乱者肆意戮杀,如割草摧木一般?长江淮河失去了水岸的阻挡,军营壁垒缺少了藩篱的坚固,使得那些得逞一时的作乱者得以暗中勾结,那些持锄耰和棘矜的人得到乘虚而入的机会。莫不是江南一带的帝王之气,已经在三百年间终止了吗!于此可知并吞天下,最终不免于秦王子婴在轵道旁投降的灾难;统一车轨和文字,最终也救不了晋怀、愍二帝被害于平阳的祸患。呜呼!山岳崩塌,既已经历国家危亡的厄运;春秋更替,必然会有背井离乡的悲哀。天意人事,真可以令人凄怆伤心的啊!何况又舟船无路,银河不是乘筏驾船所能上达;风狂道阻,海中的蓬莱仙山也无可以到达的希望。因踬者欲表达自己的肺腑之言,操劳者须歌咏自己所经历的事。我写此赋,为陆机听了拍掌而矣,也心甘情愿;张衡见了将轻视它,本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自己见识低下,就像矮人看戏似的,自己什么也没看见,对戏的好坏心中没有定数,只是随声附和罢了。说明评论事物要有主见,不要人云亦云。
吟唱之声逢秋更苦;
听到挥刀振动发声,文王为何大为欢喜?
妻子和孩子们没想到我还活着,愣了好一会儿才喜极而泣。
雾散云开远远望见汉阳城,孤舟漂游还要走一日路程。
为了什么事长久留我在边塞?
注释
⒁祉:犹喜也。
过:过去了,尽了。
⑵汉阳城:今湖北汉阳,在汉水北岸,鄂州之西。
(4)偶然间,淄尘京国,乌衣门第:我在京城混迹于官场,又出身于高贵门第,这只是命运的偶然安排。淄尘京国,表居北京之无奈。淄尘,黑尘,喻污垢。此处作动词用,指混迹。淄,通“缁”,黑色。京国,京城。乌衣门第:东晋王、谢大族多居金陵乌衣巷,后世遂以该巷名指称世家大族。
(12)周公:名旦,周武王之弟。辅佐武王伐纣灭商,建立周王朝。后又辅佐幼主成王,曾代行政事,制礼作乐。《尚书》载有他《金縢》、《大诰》等多篇文章。
(32)日观亭:亭名,在日观峰上。
59. 射:这里指投壶,宴饮时的一种游戏,把箭向壶里投,投中多的为胜,负者照规定的杯数喝酒。
志: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