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临川郡城的东面,有一块地微微高起,并且靠近溪流,叫做新城。新城上面,有个(ge)池子(zi)低洼呈长方形,说是王羲之的墨池,这是荀伯子《临川记》里说的。 羲之曾经仰(yang)慕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黑”的精神,(现在(zai)说)这是羲之的(墨池)遗址,难道是真的吗?当羲之不愿勉强做官时,曾经游遍东方,出游东海,在山水之间使他的心情快乐。莫非他在尽情游览时,曾在这里停留过?羲之的书法(fa),到晚年才特别好。那么他能达到这步,大概也是靠他自己的精神和毅力取得的,并不是天生(sheng)的。但是后代没有能够赶上他的人,是不是后人学习下的功夫不如他呢?那么学习的功夫难道可以少下吗?何况想在道德修养上深造的人呢? 墨池的旁边(bian),现在是抚州州学的校舍,教授王盛先生担心墨池不能出名,写了“晋王右军墨池”六个字(zi)挂在屋前两柱之间,又请求我说:“希望有一篇(墨池)记。”推测王先生的用心,是不是喜爱别人的优点,即使是一技之长也不让它埋没,因而推广到王羲之的遗迹呢?莫非也想推广王羲之的事迹来勉励那些学员吧?一个人有一技之长,就能使后人像这样尊重他;何况那些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人,遗留下来令人思慕的美好风范,对于后世的影响那就更不用说了! 庆历八年九月十二日,曾巩作记。
不知道五柳先生是什么地方的人,也不清楚他的姓字。因为住宅旁边有五棵柳树,就把这个作为号了。他安安静静,很少说话,也不羡慕荣华利禄。他喜欢读书,不在一字一句的解释上过分深究;每当对书中的内容有所领会的时候,就会高兴得连饭也忘了吃。他生性喜爱喝酒,家里穷经常没有酒喝。亲戚朋友知道他这种境况,有时摆了酒席叫他去喝。他去喝酒就喝个尽兴,希望一定喝醉;喝醉了就回家,竟然说走就走。简陋的居室里空空荡荡,遮挡不住严寒和烈日,粗布短衣上打满了补丁,盛饭的篮子和饮水的水瓢里经常是空的,可是他还是安然自得。常常写文章来自娱自乐,也稍微透露出他的志趣。他从不把得失放在心上,从此过完自己的一生。 赞语说:黔娄的妻子曾经说过:“不为贫贱而忧愁,不热衷于发财做官。这话大概说的是五柳先生这一类的人吧?一边喝酒一边作诗,因为自己抱定的志向而感到无比的快乐。不知道他是无怀氏时代的人呢?还是葛天氏时代的人呢?
祈愿红日朗照天地啊。
你这无翅的轻薄子啊,何苦如此在空中折腾?
这庙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荒草茂盛几乎把路掩盖,台阶上落下的灰尘很厚,所以,鸟爪子的印迹深深。
我要学仙去了,希望可以与仙人琴高谈心。
将军身著铠甲夜里也不脱(tuo),半夜行军戈矛彼此相碰撞,凛冽寒风吹到脸上如刀割。
那昼日夜月照耀天地啊,尚且有黯淡现黑斑的时节。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城里经历上百次战乱之后,还有几家老人在世上保全。
注释
天际:肉眼能看到的天地交接的地方。
8、智:智慧。
168.朴:通“服”。服牛:服役之牛。
(4)躬:亲自。陇亩:田地。
8.以:假设连词,如果。
⑷利剑:锋利的剑。这里比喻权势。
逶迤:蜿蜒不绝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