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听说,礼的(de)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zhe)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自古以来圣贤的人都生活得贫贱,更何况我这样的清高孤寒又正直的人呢?其十三
陈太丘和朋友相约同行,约定的时间在中午,过了中午朋友还(huan)没有到,陈太丘不再等候他而离开了,陈太丘离开后朋友才到。元方当时年龄七岁,在门外玩耍。陈太丘的朋友问元方:“你的父亲在吗?”元方回答道:“我父亲等了您很久您却还没有到,已经离开了。”友人便生气地说道:“真不是人啊!和别人相约同行,却丢下别人先离开了。”元方说:“您与我父亲约在正午,正午您没到,就是不讲信用;对着孩子骂父亲,就是没有礼貌。”朋友感到惭愧,下了车想去拉元方的手,元方头也不回地走进家门。
忽然有一个人大声呼叫:“着火啦”,丈夫起来大声呼叫,妇人也起来大声呼叫。两个小孩子一齐哭了起来。一会儿,有成百上千人大声呼叫,成百上千的小孩哭叫,成百上千条狗汪汪地叫。中间夹杂着劈里啪啦,房屋倒塌的声音,烈火燃烧发出爆裂的声音,呼呼的风声,千百种声音一齐发出;又夹杂着成百上千人的求救的声音,救火的人们拉倒燃烧着的房屋时许许的声音,抢救东西的声音,救火的声音。凡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有的声音,没有一样没有的。即使一个人有上百只手,每只手有上百个指头,也不能指出其中的任何一种声音来;即使一个人有上百张嘴,每张嘴里有上百条舌头,也不能说出其中的一个地方来啊。在这种情况下,客人们没有不吓得变了脸色,离开座位,捋起衣袖露出手臂,两条大腿哆嗦打抖,几乎要争先恐后地逃跑。
登高楼坐水阁,吐论滔滔不绝,声音清朗。
粉刷墙壁(bi)作为一种手艺,是卑贱而且辛苦的。有个人以这作为职业,样子却好像自在满意。听他讲的话,言词简明。意思却很透彻。问他,他说姓王,承福是他的名。祖祖辈辈是长安的农民。天宝年间发生安史之乱,抽调百姓当兵,他也被征入伍,手持弓箭战斗了十三年,有官家授给他的勋级,但他却放弃官勋回到家乡来。由于丧失了田地,就靠拿着馒子维持生活过了三十多年。他寄居在街上的屋主家里,并付给相当的房租、伙食费。根据当时房租、伙食费的高低,来增减他粉刷墙壁的工价,归还给主人。有钱剩,就拿去给流落在道路上的残废、贫病、饥饿的人。
“你家那个地方现在已是松树柏树林中的一片坟墓。”
已经知道黄泉之路相逼近,想到永别故(gu)乡实在心犯难。
(孟子)说:“我听胡龁(he)说(我从胡龁那听说):‘您坐在大殿上,有个人牵牛从殿下走过。您看见这个人,问道:‘牛(牵)到哪里去?’(那人)回答说:‘准备用它(的血)来涂在钟上行祭。’您说:‘放了它!我不忍看到它那恐惧战栗的样子,这样没有罪过却走向死地。’(那人问)道:‘那么既然这样,(需要)废弃祭钟的仪式吗?’你说:‘怎么可以废除呢?用羊来换它吧。’不知道有没有这件事?”
反而使我想起困在贼窝的愁苦,我真的心甘情愿受他们杂乱吵嚷。
怀乡之梦入夜屡惊。
也挡不住年岁将老红颜衰,月光流逝夜深沉的凄凉。
注释
个人:那人。
⑴安西:即安西都护府,治所在今新疆吐鲁番东南达克阿奴斯。
153、众:众人。
⑹王孙:借指富贵人家子弟。《史记·淮阴侯列传》:“吾哀王孙而进食,岂望报乎!”
133. 持两端:手握两头,比喻对双方采取两面手法,不敢得罪或支持哪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