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像冯谖那(na)样弹剑作歌发牢骚,在(zai)权贵之门卑躬屈节是不合我心意的。
这时因为战乱,时世艰难让人忧虑,朝野很少有空闲的时日。
杜甫评(ping)论书法特别看重瘦硬,这样的观点我不能够听凭。
鲁地酒薄难使人醉,齐歌情浓徒然向谁。
我听说,鞋即使新鲜,也不能放在枕头上,帽子即使破旧,也不能用作鞋垫。如果一个人曾经担任过高级职务,天(tian)子曾经对他以礼相待,官吏和百姓曾经对他俯地叩首表示敬畏,如今他有了过失,陛下下令免去他的官职是可以的,叫他告老还乡是可以的,叫他自杀是可以的,杀了他也是可以的;如果让人用绳子把他捆绑起来,押送到管理刑徒的官府,罚他做官府的刑徒,主管刑徒的小吏可以对他责骂笞打,这些都是不应该让百姓见到的。如果卑贱的人都知道(dao)达官贵人一旦犯罪被处刑,我也可以对他进行凌辱,这是不利于训练天下百姓遵守礼义,不利于提倡尊重高官、优待显贵的。天子曾经以礼相待的、百姓曾经以为荣耀的官员,死了便死了,卑贱的人怎么可以如此侮辱他呢!
我每日在竹枕席上乘凉,抚琴读书打发时光,即使睡醒了也觉疲惫无力量。用泉水细细地清洗,用利刀将鲜甜的瓜果切劈。我每天精心地安排着自己的生活,可我比杜甫寂寞,不能隔着墙头把酒索,又有谁会来问候我,我不是那城南诗客。家中孤寂冷落,西风微寒,落叶的柳树,哀鸣的老蝉,都在告诉我已经到了秋天。
以前高皇帝率领三十万大军,被匈奴围困在平城。那时,军中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然而还是七天断粮,只不过勉强脱身而已。何况像我这样的人,难道就容易有所作为吗?而当权者却议论纷纷,一味怨责我未能以死殉国。不过我未以死殉国,确是罪过;但您看我难道是贪生怕死的小人吗?又哪里会有背离君亲、抛弃妻儿却反而以为对自己有利的人?既然如此,那么,我之所以不死,是因为想有所作为。本来是想如前一封信上所说的那样,要向皇上报恩啊。实在因为徒然死去不如树立名节,身死名灭不如报答恩德。前代范蠡不因会稽山投降之耻而殉国,曹沫不因三战三败之辱而自杀,终于,范蠡为越王勾践报了仇,曹沫为鲁国雪了耻。我一点赤诚心意,就是暗自景仰他们的作为。哪里料到志向没有实现,怨责之声已四起;计划尚未实行,亲人作刀下之鬼,这就是我面对苍天椎心泣血的原因啊!
昔者烈士击玉壶而悲歌,以倾吐吐心之踌躇,而惜其暮年将至。而今我三杯老酒下肚,拔剑对舞秋月,硕慨高咏,想起今后的日子,不觉使人涕泪滂沱!想当年初接诏书之时,侍宴宫中,御筵上举杯朝贺,颂扬万乘之主,九重之内,嘲弄王公权贵于赤墀之上。朝见天子曾屡换飞龙之马,手中挥舞着御赐珊瑚玉鞭。我像东方朔一样,好像是天上的谪仙下凡,大隐于朝堂之内,而世人不识。我又像西施一样笑颦皆宜,大得君王恩宠。而丑女们却东施效颦,愈(yu)学愈丑。当是之时,我的得意和高兴,而今日却不同了。君王虽仍爱蛾眉之好,但无奈宫中妒女谗毁。我即使是西施一般的美人,也无法在宫中立足了。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边边相交隅角众多,有谁能统计周全?
于是就登上名为燕乌集的宫阙,在宫殿之下谒见并游说赵王,拍着手掌侃侃而谈,赵王大喜,封苏秦为武安君。拜受相印,以兵车一百辆、锦绣一千匹、白璧一百对、黄金一万镒跟在他的后面,用来联合六国,瓦解连横,抑制强秦,所以苏秦在赵国为相而函谷关交通断绝。
注释
(61)斛(hú):古代十斗为一斛。
⒚代水:神话中的水名。
称鸿长者:称赞梁鸿是忠厚的人
⑹断:断绝。
〔26〕回灯:重新拨亮灯光。回:再。
植:树立。
追寻:深入钻研。